2011年7月31日星期日

落入凡间的精灵 Part 5

12

我现在最想的人他不在这里。 来到好莱坞, 一切都是如此的陌生而又熟悉, 这座城市正在夜色中入睡, 正在那闪耀着霓虹等的上空慢慢的向我这个远道而来的游魂诉说她的心事。
我爱这座城市, 我的意思是没有十全十美的, 哪个城市你都会发现它的可爱之处, 就像美国的西海岸, 我真的喜欢这里的海洋, 这里的天空,还有五颜六色的花树和果树。 当然还有花团锦簇的人群, 真的, 看到街道上各种肤色眼睛头发的人们, 你就会觉得这是一个奇妙的世界,哪来这么多的不同的种类的人, 当然还有我们的文化,语言, 上帝的创造力可谓登峰造极, 能造出这么丰富的大千世界, 我只有惊叹, 还有感激,尽管我已经死了, 可我还会在你们中间,真的, 我从来就没有离去过。
皎洁的月光照在湿漉漉的水泥地面, 今晚是满月。我甚至可以看见水泥地面自己的影子。也是湿漉漉的。我决定去好莱坞的山走走。 其实好莱坞是一个山系,而那几个字是悬挂在山中间的一个脉上。
我以前老喜欢爬山, 锻炼身体, 十分钟就爬到山顶了, 天晴的时候可以看见20里以外的海, 以及海里的船,如果天空足够的清朗。当然大都是在白天,夜里的时候很少上山。 当然白天基本上都是阳光灿烂的,所以整个城市看的很清晰,我每周六跟我的好友安妮一起来爬山, 安妮是虔诚的基督教徒,是我父母朋友的孩子, 她跟我不在一个学校,但我们却成了很好的朋友,不是因为她是基督徒, 而是因为我们真的能和得来。每次我总是把她落在后面。因为她有点胖,她老埋怨没有男朋友,她说她上山是为了减肥, 这样就有男孩子喜欢了。 其实我不这么认为的。我们爬了那么久的山,她的体重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后来她干脆就不爬了, 让我跟她去健身房, 健身房我是去过的,不过我真的不喜欢那里,原因是在室内!我喜欢在室外活动,在大自然的洗礼中养育自己的身体。后来我们的往来越来越少了,再后来我听说她有了一个男朋友,只是她父母不同意!原因是那男孩子是犹太人!基督徒恨死犹太人了!因为当初陷害耶稣的就是犹太人,至少圣经上是这么说的,以至于美国的宗教系统非常论乱,各个教派以排斥其他宗教来维持自己的生计,所以美国的宗教之争特别像总统大选之间的政党之争, 所以我对宗教不感兴趣, 也没有跟父母一样成为基督徒。安妮倒是很爱这个男孩子,她不觉得宗教不一样有什么大不了的,记得她后来还给我打过一次电话专门说这个事儿。我支持她,我告诉她,只要相爱就好,因为爱可以融化掉所有的羁绊和困难。后来呢,他们继续交往,再后来,男孩到欧洲留学去了,不知他们现在怎么样。 
安妮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记得那时上山每次他都要给我带一瓶她妈妈做的冰茶, 里面有柠檬, 蜂蜜, 生姜, 薄荷什么的, 就是那种自制的天然饮品,他们称作“茶”。而安妮也有一个很可爱的中文名, 叫赵馨洁。 这个名字跟她的英文名没什么关系, 不知怎么起了一个姓赵的名字,不过她说中学的英文老师姓赵, 她很喜欢她, 所以就用这个姓了。在美国, 上中学要选一个外语课, 什么语言你都可以选, 很多学校都是有西班牙语,德语, 法语什么的, 不是所有的学校都有中文教师的, 而美国大学里一般都设有中国语言及文学的课程。 安妮的中文不好, 考试老是不及格,但她还却偏爱学中文, 每次上山都让我给她背唐诗宋词, 说真的, 我自己都忘的差不多了, 我还要求爸妈把我送到中文学校, 可他们不肯,说你先把英文学好再说, 结果呢, 我的中文越来越差, 尽管平时跟爸爸妈妈都说汉语, 但很多字我都不会写了。

现在我已经来到了好莱坞这几个字这里。我一屁股坐在这几个大字的正中间,此时夜色更明, 晕红的月亮很朦胧的就在我的对面。月亮很低,还没升起,像一个红色的星球俯瞰着人间。 而下面, 美丽的洛杉矶城已是金光璀璨,看不到海,但整个城市已被金光所替代。那种灯火, 那种光明, 让人觉得是在另一个星球上。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想起我上初中是就认识的一个男孩子,他喜欢天文,还带我去过天文台一起看星星,他知道的可多了,什么星座什么星座他都知道,而且他告诉我人一出生命就定了,因为你出生的那一瞬这个宇宙的星系是有一个特殊的排列的,而这个排列跟你的性格和命运分不开。那我问他人能改变命运吗, 他说可以,不过你自己改变本身就是命运的一部分。我听不懂,觉得他太玄,以后就不理他了, 他后来经常给我发信告诉我每天的运程,一连发了两年,可是那些东西我一个都没看就被我删掉了。我不信那儿玩意。他所说的跟我们的八卦有点类似,但我还是不信,今年他并没有给我发任何的星座运程,要不然我可以判断一下他是否能预见我今年的死?估计不会,他没那么大本事。 

雨已经停了,月亮越来越大。山上的风景也逐渐清晰起来,一阵风吹过,山上的松树发出沙沙的声响,不会是鬼吧。要是鬼,这里恐怕也只有我一个鬼。这时我突然看见一帮人打着手电正往山上走。人还挺多,有一个熟悉的面孔,我认出了,是安迪,以前我老跟他们一起在满月的时候上山,拎着啤酒手电筒,他是“夜间爬山” 这个组织的负责人,其实也不是每天晚上, 就是在满月的时候,一个月一次, 我参加过两回。此时安迪戴着棒球帽走在最前面,打着手电筒招呼着他后面的同伴。 “喂!安迪!”他显然没有听见我。“在雨后上山, 还是第一次。” 他跟后面的那个人说。
其实上一次满月, 安迪给我打了电话, 因为我已经多次不跟组织活动了,他有点担心,我说我有了男朋友,没时间瞎折腾了,他“哦”了一声就把电话挂了。他可能不知道我已经死了, 因为他跟我不在一个学校,他已经上大学了,是洛杉矶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说他以后要学物理, 他对电子物理学感兴趣, 专业可以学物理, 可以辅修摄影。 除了上山之外,他喜欢照相,每天带着他的佳能到处乱跑。我认为他是一个有才华的孩子, 他的才华远不止于此, 更重要的是他的人格魅力。 他非常的友善,乐于助人,而且是天生的乐天派,对什么都很有热情, 遇见陌生人能聊几个小时, 语言魅力很强, 与人交往的能力很强,我觉得他应该去读律师,而不是什么物理。后来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不交往了, 可能是我有了男朋友的缘故, 那个该死的杰克,我真不愿意提起他。
看着他们一堆人往山上走,我心里倒是有种兴奋。 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瓶子, 估计是水。 因为他们不走捷路,有点抖,而且没意思,他们喜欢绕来绕去的,增加肺活量。 此时最后面的一个胖子已经有点气喘吁吁了,我见过他, 以前上山的时候,他也在队里,至于队里的其他几个人,都不太熟悉, 估计都是新成员。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孩子,我父母那时老是催我上健身房,我只去过两次,不管干什么我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过我真的是太讨厌健身房了,为了运动而运动,真是太无趣了,而那些蹩脚的机器,让我摸起来不舒服, 有一次我在跑步机上跑步,差点把脚扭了!最后一次去是在夜里,因为白天人实在是太多了, 很多机器都得等!而且整个房子有一股酸臭气,尤其是那些男生们, 根本就不顾公德,一热就将上衣脱下, 光个膀子, 让人看着不舒服, 不知他们是故意显示他们发达的肌肉,还是驱散臭味。 反正一看到这些男生我就躲开了,他们大都是从全国甚至全世界来好莱坞寻梦的人, 你们他们, 要么是演员, 要么是模特,要么是歌手, 要么是作家, 反正都跟艺术有关关系,各种颜色, 有时候他们会厚着脸皮走到你身边说:“我来教教你吧。” 比如说你正在做仰卧起坐座或是正在练哑铃什么的, 或者游泳,他们会死皮赖脸的凑到你面前, 说要帮助你。 当然了你必须是那些身材火辣的,或者脸蛋特别漂亮的, 像我, 丑小鸭一个,竟然也会有不知趣的人来烦我。 怎么说呢, 每个人好像怀里揣着一个计划,因为每个人的眼里都是色迷迷的, 我很惊奇的发现,像我这样不起眼的亚洲女孩子也竟然会引起他们的兴趣,或许我的优势就在于我是“亚洲人”, 而欧美男人对亚洲人有特别的想法?我不知道,我只是有点慌张, 每次某个男生走向我的时候。我可能太多心了, 他们中的也有好意的, 可能就是想帮你,不过对于男人的热情我总是特别的防范,因为母亲说洛杉矶是一个犯罪率很高的城市, 像我既不漂亮, 也没什么资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中国女孩子,他们靠近我肯定有所图的。不会杀了我吧。 杰克就是特别喜欢亚洲女孩的那种, 这是他告诉我的,他说他对白种女人不感兴趣,只有亚洲女孩才可人, 兴许我认为的我的缺点正是他们以为的优点,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是一个变态的国家,既然爱我,为什么要杀害我?
据我的观察, 在健身房里的这些帅哥们, 他们不为别的, 就是想跟你上床,杰克的妹妹就是在健身房认识了一个瑞士人,当然他是在美国长大的, 很帅,很美的孩子, 而杰克的妹妹也相当的好看,是那种特别耐看有气质的女生, 她爱上了他, 可他就是想跟她上床, 三个星期后, 关系宣告结束,因为那男孩又找到了另一位佳人,事实上他在认识杰瑞之前就有女朋友的, 结果杰瑞想改变他, 未成功, 只是将自己牺牲了。 后来她变得神经不正常,再后来,在一场车祸中丧生。美国男生就这样, 脸皮一个比一个厚, 当然了也有很多女孩子不尊重自己, 明知是火坑, 可她们却偏要往里跳。
这就是美国人的性生活。 爱情已变得像快餐, 你如果跟他们提所谓的精神, 他们会笑你的, 什么爱不爱的, 没有性就没有爱。他们显然忽略的精神的层面, 这样两个人做爱无非是像两个机器的组装, 没有内在的融合, 再性感的身体也是苍白的,怪不得头一次跟杰克做爱我就没感觉, 我只是感觉不对劲, 只是觉得发慌, 手不停的抖, 看见他赤条的身体我就感到尴尬,尽管他的肌肉发达,胸部的, 手臂的, 反正是那种外表发达内在空囊的那种。 他兴致勃勃的拿出一只避孕套, 他是微笑的,我怎么觉得像在菜市场一样?我匆忙的将衣服穿上, 他问我怎么了, 我说对不起, 我想上厕所, 我其实头晕, 身体快来例假了, 有种想吐的感觉,我匆忙的把衣服穿上, 就走了出去, 这是在他家。
第一次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所以, 其实说上来我还是个处女, (以后他连这事儿再也没提过。)你说我后悔不, 有什么好后悔的? 没干过那事死了就冤了? 我不以为。 爱是精神的, 肉体的融合是在精神融合的前提下的, 有时候精神融合了, 肉体上的就不重要了,甚至都可以不发生, 因为你们已经融合了, 随时随地。 每一瞬间, 你们本身就不分彼此,一切都在空气里, 一切不言而喻,一切在没有开始之前就已经永恒了。
我没想到自己死后, 能发出这么高的言论? 显然自己还是个处女。 美国人呢, 他们不想要任何严肃的关系, 他们只想要性伙伴,所以他们看中的也只有外表。 中国人注重的是情, 美国人注重的是性,哪怕在已婚夫妇上。 美国人离婚的原因一是钱, 二是性。 就这样,所以当初离开杰克还有很多原因, 因为他的那种虚荣, 势力和浅薄,都是在骨子里的, 比如说每天我穿什么衣服他都要管, 说你要穿超短裙, 长筒袜,要穿高跟鞋, 我说我这个丑小鸭再打扮也不会性感的,因为性感是骨子里的, 它天生跟我无缘。
人在特别平静的时候心里会升起许多奇怪的念头, 平时不太想起的人会无秩序的在你脑海里出现,像星光一样照亮你的前程, 尤其是当你死了,所有的往事都变得清晰。 其实每个人都有他可爱的地方, 比如杰克有时也会给我惊喜,有一次我们去公园,他偷偷爬到树上摘了几个是柿子给我吃了。结果被工作人员给抓住了, 警告处分, 说这是私人财产,我们去的是一个私人公园, 以前是一个名人的别墅,后来改成公园了。错误并不能掩盖偶尔散发出的光亮。 所以如果你问我恨不恨杰克, 我只能说我的感情很复杂, 我没有别的办法,我不能恨他,我只能宽容, 因为因缘这东西是说不清。 况且, 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如果按佛家的, 我可能上辈子欠他的,我不知道,我还是觉得自己没有选择好。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是不会做他的女朋友的, 永远不会。

我依旧坐在那个字母上, 心里踏实了许多, 一阵风吹来, 好像丝绸在抚摸, 我发誓我真的很喜欢这种风吹在脸上的感觉,这时安迪他们已到了山顶,他们坐在我的下面正喝啤酒呢, 为什么下面, 因为好莱坞这几个字是最高处, 但不允许人攀爬,所以他们自然在我下面了。 其实我喜欢安迪的,我曾经以为我爱上了他, 那是在一个新年的舞会上, 中国的新年, 他们学校组织的,他邀请我去了, 他的舞真的好棒, 我不是吹,他不是那种特别帅的男生, 但在舞池里, 他绝对是天王。自然大方, 一点也不做作,他的舞跟他的人一样充满了热情, 毫无拘谨,让人想飞翔,我想我恐怕是在那次舞池中爱上他的。那天我穿着一件中式旗袍, 高跟鞋,这样的衣着能跳舞么? 最终我还是把他的脚给踩了,还不止一次,这还不说,我自己还差点摔了几个跟头,他不是跳什么disco, 而是探戈, 拉丁舞什么的, 天哪,我还能跳探戈, 我简直把丑丢尽了,他的同学都在笑我们, 因为我的舞姿真的跟他的不匹配。 我发誓高跟鞋这辈子跟我无缘。
其实我当初还给安迪写过情书呢,不过我一直没敢给他,我一直压在书桌的最底层的照片下, 不知妈妈整理我房间的时候发现了没有,我那天整理我的房间的时候,在照片下并没有看见那个情书,如果妈妈看见了,她会怎么想? 她一定会说, 这个水妮,也太痴情了吧。说不定她把那封信给烧了,因为他们早就警告我上学最好不要谈恋爱,会耽误学习的。 记得一次杰克打电话打到家里,爸爸接的,爸爸竟然盘问了他许久, 那时我们还只是一般的朋友。可是现在都无所谓了,我已经死了,痴不痴情都无所谓了。
所以说我爱上了安迪, 那是在舞池里, 你说那是爱么, 因为出了舞池之后, 我就没那种感觉了, 我反而觉得他很一般。从那以后,他邀请我去参加什么舞会的, 我都拒绝了,因为我怕爱上他,我怕爱上舞池中的他。 当然了我们还经常通话什么的,谈谈他们上山的情况。而更多的时候他会给我讲很多他们学校里的趣事, 说我以后一定要上洛杉矶大学啊。他每次给我打电话总要说上好几个小时,以至于我都不敢接他的电话了。 你如果说我没胆, 我也不反对。 反正此时我正坐在 “Y”这个字母上,安静的看着这个城市。安迪他们在地上铺着席子, 他们一帮人正说得高兴, 声音很大, 我几乎可以听见他的声音:“好久没见水妮,胖子,你还记得她吧?她曾经跟我们一起爬山什么的, 好久没有她消息了, 我的电话她也不接。”
电话? 我的电话肯定早就被爸妈扔了! 我记得我那天是把电话留在家里的, 里面的留言短信爸妈一定都看了, 因为所有的历史我都会储存。
“你是不是爱上他了?”
旁边一个男生问安迪。
“那倒不至于, 不过她真的很特别。”
安迪陷入了沉思,他的伙伴也静了下来,整个好莱坞没有一点的声音。 周围的一切静极了了。 这时月亮已经升得很高了,把安迪他们照的很亮。几只乌鸦停在了电线杆上, 发出清脆的叫声, 他们说乌鸦不吉利, 我倒不觉得, 相反, 我觉得它很美。 一切都美,在你死后,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寻常。 我想我该走了, 我想家了。 这个家不是我在好莱坞的家, 而是我的祖国, 生我养我的那片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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