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1日星期日

落入凡间的精灵 Part 6 完结篇

13


我是在去一纯的路上遇见安东尼奥的。他正在一个人傻愣愣的在三环上走,光亮被飞驰而过的宝马奥迪撕的支离破碎,可我还是看见他了。
“喂! 朋友, 你从哪里来啊?”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他看上去根本就不像一个人。矮矮的,只有一只眼睛,是睁开的,其他的两个在两侧完全关闭,所以他比我们人类多了一只眼睛。但我还是要叫他一只眼睛。他的头也很小,就像苹果那么大。两只细小的腿,脚却很大,身子几乎没有。这样一个怪物,不知他从哪儿来。他浑身上下发着一种奇异的光,你说它是白色的,可又特别透明,很大的穿透力,就像闪电的光一样。我猜测,这就是我想象中的外星人吧。
“喂, 朋友, 你从哪里来?”
我又叫了他一声, 这时他已经从三环上下来了, 用那只独特的眼睛把我瞧了瞧: “ 哦, 是水妮啊, 我当是谁呢!”
天哪,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我打了个寒颤, 向后倒退几步, “ 你, 你认识我?”
“当然了, 地球上的人我都认识, 你不认识的我都认识。”
“那你,不成神仙了? 真是神通光大啊!”
“这不算什么,我们星球上的人都具备这种功能, 实在是小菜一碟。”
“小菜一碟? 喂, 你是干什么的? 竟然这么大口气?!”
“我是干什么的? 我是外星人。” 这位发光的朋友一听就笑了。“别害怕, 我跟你们是朋友。”
“我才不怕呢。” 他的微笑很迷人,因为他笑的时候你感觉他浑身上下都在笑。“我才不怕你呢。告诉你吧,我从小的愿望就是想见外星人,我想请他们吃麦当劳!”
“请我们吃麦当劳?你可真有意思。我们不吃麦当劳啊, 孩子。我们不吃肉,”
“那我就请你吃素汉堡吧。”
“素汉堡? 我们平时就不吃东西, ”
“不吃不喝?”
“是啊。”
“你还真幽默, 我不相信你说的。”
他笑了,“不信也没关系。 不过谢谢你的盛情。”
他始终微笑着,脸上的笑容像春风。胜利的柔和的微笑。 让人觉得有一种亲近力。
“不客气,那我请你吃冰激凌吧, 香草巧克力的。”
“冰激凌也不吃。”
其实我是故意问他的,我知道外星人不吃地球上的东西,其实是我想吃了,我生前最爱吃的就是香草巧克力冰激凌,相信一纯也爱吃,不过北京的冰激淋可能没有好莱坞临街上的那个小店里的好,因为我最喜欢的冰激淋就是在那儿买的。
“那你们吃什么?”
我真的很好奇。
“什么也不吃。像你这样。我们想的时候吃点宇宙中的信息,我们一想就行了,闭上眼睛就可以吮吸到宇宙中的所有能量,一年一次就行了。”
“一年一次?”
“是啊。我们还有乳白色的湖泊,和海洋, 想喝的时候我们可以去喝乳白色的天然琼汁。”
“乳白色的湖泊和海洋?......”
我一边说, 一边还想着乳白色的湖泊和海洋究竟是什么样子。
“听上去很美, 跟仙境一样, 你们要成神啊?”
“对于你们地球上的人说, 我们就是神仙。”
“那你住在什么星球啊。 ”
我真的被眼前这个希奇古怪的小人给迷住了, 我想知道有关他的一切,因为我从小就有好奇的毛病,对什么新鲜的是而总是问个不听,
“Namaste。”
“Namaste?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就是我们星球的名字, 我以前住在安德里拉, 后来搬到Namaste了, ”
“安德里拉是什么?”
“也是一个星球的名字。”
“哦,原来这样, 你去过这么多的星球, 那你为什么要搬呢。”
“因为我在安德里拉住烦了,安德里拉也是一座美丽的星球,可还是没有我们星球好,因为它没有彩虹一般的河流......”
“彩虹一般的河流?”
“是啊, 你见过没有? 我们的山川河流就像彩虹一样,五彩缤纷的,七色的。”
“那我没见过, 我们地球上也没有啊。|”
“要不我怎么说我们的星球最好呢,尽管我们只有一只眼睛可以睁开,但我们比地球上的人有智慧,我们没有战争,更不杀生,我们想吃的时候,吃点乳白色湖泊中的琼汁就行了,大多数的时候我们不吃不喝,只靠呼吸为生,因为我们体内的能量足够强大,所以我们可以自足,其实地球上的人也可以这样 ‘很高级’的活着,如果他们运用他们的智慧!”
我听的入了神, “怎么才算是用智慧呢?”
“好好的去爱, 爱别人, 爱这个地球,别到处乱开采,否则地球终将有发怒的一天, ”
“地球发怒了会干些什么呢?”
“地震啊, 水灾啊, 天灾人祸,这都是人类贪婪的结果。”
“是的, 我同意, 不过, 该开采的都开采了,现在还来得及吗?”
“那就看你们人类自己了,你们人类从古到今就是相互残杀,破化地球和生态平衡,给这个地球和宇宙释放了不少坏能量和信息,一切都是有因有果的,你们破化了宇宙的平恒,宇宙自然要通过它的方式来回归到它最初的平衡。|”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一切都怎么来发生呢。今后两年会不会有更大的灾难呢?”
“这叫天机不可泄露也!”
他开始跟我兜圈子了,“咳,不说就不说吧,反正我已经永恒了,也不怕什么天灾人祸。好了,我不问你这个了。那您到地球上究竟来干什么? ”
“随便转转,散散心,另外就是来接你。”
“来接我?”
“是啊, 我想把你带到我们的星球看看。”
“我可不去, 要离开生我养我的地球, 还有我的爸爸妈妈, 我可不去。”
“妮子,其实死了你也会觉得孤独, 因为不论你说什么他们都不知道, 他们的一切都与你无关这好像太平洋和蓝天它们永远处在平行的两面。”
“那不是, 我觉得我的爷爷和一纯都可以感受到我,还有我们家的那只猫。 一切都是有灵性的, 我死了不一定他们就听不见了, 听见不听见又不需要语言, 就跟说话不需要语言一样。
“你说的很对, 妮子, 你的爷爷和一纯都可以感受到你, 其实你的弟弟也感受到你了, 还有你的爸爸。”
“那我的妈妈呢?”
“她还没有完全, 因为她的心里还有很多的障碍没有清除, 她还没有完全的明白物质和精神之间的关系, 她的心太乱, 垃圾太多。”
“可不是, 她总是在钱上很计较, 我死了爸爸给我买束菊花她都觉得可惜。”
“那怎么办呢?我希望他们可以快乐下去。 你能帮他们吗?”
“我不能帮他们, 如果他们不愿意帮自己。 水妮, 不必想那么多了, 每个人都以自己的行为向上帝负责, 你没有能力改变任何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一条路。”
“那你的意思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受的苦? 很多苦都是该受的, 因为如果我们不经历我们不知道——智慧的重要。”
“你说的很对, 智慧是最重要的东西。你不能改变他们的道路, 除非他们有这个意愿。有些路是必走的, 因为人来到这个世上就是要学习一些教训的, 苦难是你们必经的路途。”
“那我的死亡也是一次教训?”
“是这样的。 你们人类的轮回是在一次有一次的悔改和提升中离开的。最终你们将像我们一样体会永恒的快乐。”
“那什么意思?”
“就是与上帝永远在一起, 与本源之光, 与宇宙合而为一。”
“那我还轮回么?”
我觉得我问的这个问题特别傻。
“是的,水妮,因为你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不过,你可以不必再成为人了……”
“真是太好了!
我宁可变成一棵树。”
听到自己不必再变成人了。 我挺高兴, 如果你一个月以前问我, 我肯定不会干的。
“妮子, 你已经死了, 你已经不属于地球了,尽管你也可以选择永远的像个幽灵似的在地球上转悠,但你迟早会到我们星球上来的,因为你已经成为了真正的‘灵’, 那里才是属于你的地方,因为那里居住着比地球上还要高级的生命。”
“那我也不去, 说不定我还选择脱胎呢, 在地球上再转悠一圈, 如果能够跟一纯在一起,实实在在的在一起,就是说,我把手放在他的指尖他可以感觉到,我--
这是我唯一想变成人的理由。”
“其实他现在就可以感觉得到, 你的温度, 尽管他看不到, 但在他的意识最深处, 他感觉到得到, 因为一切都是能量。”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吗? 我不去你们的星球,因为我不愿离开他。告诉你吧,一纯是一个会唱歌的男孩子,一个人间天使,一个美男子。他拥有清泉般的嗓音和月光般的眼神。反正对我来说他就是真善美的化身。”
“你把他神化了, 不过我理解, 他就是那种很纯真透彻的人, 这在地球上可不多了, 你可真幸运, 遇见了他。”
“你知道我跟他怎么认识的吗?”
一说起我们刚认识的那一瞬, 我又有了精神。 “实话告诉你, 认识他的时候我还活着,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就那么一瞬间,我就感到了永恒——从他的眼神里。”
“那天我都在的。 妮子。 我知道关于你的一切, 关于你的一切我都知道。 ”
我目不转睛的望着他, 我相信这个小矮人所说的话, 这个小矮人所说的一切我都相信, 没有什么证据,就是直觉,就跟你爱上一朵花,一片树叶, 没有理由, 只是直觉。 我静静地听着, 心里又涌出一股热泪。快让我见到一纯吧, 快让我见到他吧。我想他, 真的很想。
“我知道你很想他,” 小矮人像知道我的心思似的, “他真的很美, 因为他有一个很美的灵魂, 我该怎么帮你呢,你真想他了,想他就去找他。”
“是啊, 我正准备去找他呢,我这也是我不能跟你去的原因。”
其实我心里正在想着一定要把遇见外星人的事儿告诉一纯,他一定也很兴奋。
“好了, 我现在问你一个正经事,现在西方世界都谈2012, 2012年是玛雅日历的最后一年, 那2012将会发生什么呢?”
“什么也不会发生,它无非是一个人类集体意识的转型期,人类将会整体的向灵修智慧方面转型,也就是‘向内看’,无法转型的就会被淘汰,就像我刚才所说的,自然灾害会自然的增多,并不是地球想害人,这只是人类贪婪的结果,现在地球上太多的垃圾,不仅仅是物理垃圾,更多的是精神垃圾,你看不见摸不找,但它的确存在。而我们的星球大家都和睦相处,没有垃圾,只有七彩光。好了我不说了,你自己去考虑吧,我现在想知道你愿不愿意跟我到我的星球上去。我们那儿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你见都没见过!”
“比如说?”
“比如说我们大片大片的花朵植物和动物, 你都没见过, 还有我们彩虹般的山川河流, 和乳白色的湖泊和海洋......"
“你老是提你们彩虹般的山川河流,它们一定很美吧。”
“当然了。你看见了, 会觉得更美。”
我心里有些犹豫, 人死了还面临着抉择。 我真的很想跟他去,可是我更想去见一纯,这个抉择算不上什么悲壮不悲壮,但的确需要勇气的, 因为谁也受不了乳白色湖泊和彩虹般河流的诱惑。 于是我狠狠心,对安东尼奥说:
“好了, 我不跟你说了, 我要去找一纯了。”
然后我头也不回的消失在夜色里。



14

在路上, 我依然有些小小的悲哀, 因为我的确想为一纯做早茶什么的, 你知道的,这些具体的事儿,而不是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鬼东西。我期待拉他的手, 跟他在雨里走, 或者一起去埃及旅游, 可是我已经死了。这些永远都不能实现,除非我马上轮回转世, 可是这样,等我长到18岁, 他也已经老了, 老了没关系, 我依然可以认得他,认得他在那粗糙的皱纹背后,依然是那星辰一样的眼神, 这就够了。其实对于投胎转世, 我也拿不准, 因为我是被人害死的。 我只是知道,我已经死过一次了。我再也不会死了。我已经永生了。至于我会变成什么到哪里去, 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又回归宇宙,回到最初的自己,变成风,变成雨,变成七彩云。我终将要跟宇宙融为一体。那种感觉一定很棒。尽管我可能再也见不到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弟弟了,我再也不会拉他们的手——想到这儿,还是有些心痛,但更多的是超越和幸福,因为我知道我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我们之间是不存在分开的。你看这天空这大地,这蓝天和白云,这个世界不存在离开。失去的只是“形”,但不是实质,就像我离开了我的肉体,我无非是要变成其他什么。形式永远在变,但不是本质。所以我可以随时见到他们——如果我真的想——可能不在餐桌上,而是在云端,在天边,在我的心里面。 其实就像现在一样,他们看不到我,其实我就在他们身边。他们的悲伤是没有理由的,任何时候都没有理由。我们都是上天的好孩子,我们最终都要回到他那里去,再也不必为柴米油烟而担忧,也不必为成绩单而发愁,或者你以为会久远的一份爱情。世间的一切外在的都不久远——但不是我们的心。它像一条干净清澈的小溪,在田间,在山里, 在你的体内,它没有尽头。它无处不充满着光辉, 它是永恒的,因为它就是生命本身。它就是宇宙的源头。当你跟它和而为一的时候,你就会感到永恒。所以爸妈没有必要伤心的,因为我无处不在。不过,这可能只有爷爷才明白,因为他懂得我的,从小就懂。 他懂得我并没有死,我不过换了一件外套。 就像那天我到他的院子里,月光下看见他的笑容,他真的没有悲伤,一点没有,他看我照片的时候还在笑。他知道我就在他身边, 我不过换上了一件隐身衣,一般人看不到我,但有心的人会看到。与这个场共振的所有各路神仙都会看到,或者外星人,因为他们跟我在一个维度,我们已远远的超越了三维空间,对于我们来说时间是根本不存在的——这又一次证明了爱因斯坦伟大的相对论——时间只是相对的,它可长可短,到达超光速它可以逆转,因此它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永恒。而时间只是对于三维来说的。如果你超越了,你就可以同时活在过去和未来——就像我现在。其实呢,没有了过去和未来,就没有时间了,我并不是在跟你们做游戏,我只想告诉你们永恒的存在。不要说你们不懂,也不要说我故作玄虚,这些你们都是知道的,在你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果你们把自己层层的拨开,你们就会懂得我讲的究竟是什么意思。——请你们闭上眼睛来感受。

这就是我的故事,虎头蛇尾。但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故事有多乏味, 相反我觉得自己这一生特别的精彩, 过的有滋有味, 酸辣干苦, 喜怒哀乐,我都尝过了。不过如果你以为我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 那你就错了:一切才刚刚开始。
我的头脑被这些希奇古怪的东西鼓惑者,但我忘了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去找一纯。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他了——整整两个星期——离我上次去他家里。于是我径直朝他们家走去,还没到他们家大门口,我就看见他缩头缩脑的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兰色的羽绒服, 两只手放在口袋里,头低着,戴着他的那顶破旧的棒球帽;是啊,冬天来了,天冷了,可怜的孩子把自己全部武装了起来。还好, 我永远不再冷了。记得小时候我最怕冷,一到冬天手和脚都冻的红肿,一进被窝,还特别痒,我现在终于可以不怕冷了,这些所有外在的东西都并不会影响到我。一看到一纯,不知怎的,我就想起我小时候的样子,穿的像只狗熊, 还喊叫冷。
“喂!我叫你呢!”
我向他大叫起来, 可他好似没有听见,继续往前走。我气死了,一下子走到他面前, 把他的路挡住, 他突然间打了个喷嚏, 停住了。他用他细小的但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像一道寒光,因为他冷,所以眼光也是寒冷的。 但不是因为我。
他又往前走。
“一纯!”
这下我急了, 恨不得踢他一脚,我真的踢了,朝他的右脚踝,可是他没感觉。
这时雪开始下了, 像漫天的小白花,散落在他的帽檐上, 风衣上。时间是不存在的,当你与爱的光芒同在的时候。一纯突然间站在那儿, 任雪花纷扬,没有任何想走的意思。 他朝我微笑,眼里充满了迷离的光,但更多的是单纯和善良。
空气中无数的分子像雪花一样在路灯下发着光,金色的,所有的雪花都是金色的,我与他之间短短的五尺距离竟然包容了整个世界。所有的微粒在我们的呼吸里颤动,其实它们是在舞蹈。我想说什么,但没说。 这时他突然说:“ 你渴不渴”?不知他自言自语还是对我说——没准儿他真能够通灵!我向来就没小看过他。
“我要买个冰棒了!” 说着他就走进旁边一家商店。出来的时候手里还真拿着一个冰棒!大冷天的谁还吃冰棍儿,油炸的还差不多。大冷天的还竟然有卖的。他却一口一口的吃,还傻笑,像个孩子,吃的蛮有滋味。 我可以感受到他身体散发的热气,我把手放在他的手心上,竟然如此的温暖,他不像刚才那样缩头缩脑,像个乌龟,现在他的浑身散发着一种光, 我顺便把他的手牵上,我们就这样并排走着。
突然一道强光在我面前闪了一下,我一看,原来是安东尼奥。
我握一纯的手紧了些。
“你还没走啊?”
我突然有些紧张, 不知为什么这次见到小光人要比头一次紧张的多。
“我来找你的!”
“找我? 找我干什么?”
他在额头中心的眼睛依旧闪亮。
“这就是你要找的一纯啊?”
他用那闪烁的一只眼好好的把一纯看了一遍。
“你又不是没见过。”
“他这几天好像憔悴了许多, 好像有什么心事,如果他能够跟我们一起去就好了。”
“谁说要跟你一起去了?!”
我嚷嚷起来, 拉一纯的手松开了,
“你说去你的那个星球,叫什么 Namaste…… ”
“是啊, 我的星球, 你一定会喜欢的, 至于一纯嘛, 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还有他的事儿, 他还没准备好。”
“可是我是多么希望一纯能够跟我们一起去!”
“下一次吧。 永远都会有下一次的。 ”
小安东尼奥语重心长的说。
“我们的星球跟你们的可不一样了, ”安东尼奥很自豪,“我保证你不后悔,你会大开眼界的,在那里没有人说慌,也没有人给你毒酒喝,在那里人人都说实话,都面带微笑,没有人烦恼,更没有成绩单这样的东西。每个人都是快乐自足的,没有人说你的闲话,更没有人告诉你怎么来活!”
他说话的时候有一种很大的能量场, 让你不得不信他。 可我还是拿不定主意。

“而且我们的山川河流都跟彩虹一样, 五彩缤纷的, 到处是七色光,连每个人的脸上都发这种七彩光,就像我这样,
“那不吓死人了?”
我定神看了一下安东尼奥, 他的身体是发出一种强烈的白光,不过你仔细看, 所有的白光下折射出的竟是七彩的,
“ 哇, 真的!”
“这还不算什么, 我们不生病也不会死!”
“不生病也不死?那我一定要去啊,我还要看那彩虹般的河流!”
其实我对他们生不生死不死没多大兴趣,我只是想看那彩虹般的河流。
我终于受不了他的蛊惑, 我相信以后见一纯的日子还有很多。
“那我们走吧。”安东尼奥拽了一下我的手。我的身体突然猛烈的颤抖了一下, 他的光这么强?跟闪电一样。我深深的呼了一口气。
“我们走吧,我们必须在天亮之前离开。”
我点了点头。回头看了一眼一纯,他还在吃他的冰棒,笑眯眯的,不知我们的话他听见没有,我摸了一下他的手心,温热, 其实何止是温热, 分明是滚烫的, 他也感受到了安东尼奥的光芒。他的眼里依旧是柔和的光。“亲爱的, 我还会回来的。” 我在他的耳边轻声耳语。 

【完】

落入凡间的精灵 Part 5

12

我现在最想的人他不在这里。 来到好莱坞, 一切都是如此的陌生而又熟悉, 这座城市正在夜色中入睡, 正在那闪耀着霓虹等的上空慢慢的向我这个远道而来的游魂诉说她的心事。
我爱这座城市, 我的意思是没有十全十美的, 哪个城市你都会发现它的可爱之处, 就像美国的西海岸, 我真的喜欢这里的海洋, 这里的天空,还有五颜六色的花树和果树。 当然还有花团锦簇的人群, 真的, 看到街道上各种肤色眼睛头发的人们, 你就会觉得这是一个奇妙的世界,哪来这么多的不同的种类的人, 当然还有我们的文化,语言, 上帝的创造力可谓登峰造极, 能造出这么丰富的大千世界, 我只有惊叹, 还有感激,尽管我已经死了, 可我还会在你们中间,真的, 我从来就没有离去过。
皎洁的月光照在湿漉漉的水泥地面, 今晚是满月。我甚至可以看见水泥地面自己的影子。也是湿漉漉的。我决定去好莱坞的山走走。 其实好莱坞是一个山系,而那几个字是悬挂在山中间的一个脉上。
我以前老喜欢爬山, 锻炼身体, 十分钟就爬到山顶了, 天晴的时候可以看见20里以外的海, 以及海里的船,如果天空足够的清朗。当然大都是在白天,夜里的时候很少上山。 当然白天基本上都是阳光灿烂的,所以整个城市看的很清晰,我每周六跟我的好友安妮一起来爬山, 安妮是虔诚的基督教徒,是我父母朋友的孩子, 她跟我不在一个学校,但我们却成了很好的朋友,不是因为她是基督徒, 而是因为我们真的能和得来。每次我总是把她落在后面。因为她有点胖,她老埋怨没有男朋友,她说她上山是为了减肥, 这样就有男孩子喜欢了。 其实我不这么认为的。我们爬了那么久的山,她的体重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后来她干脆就不爬了, 让我跟她去健身房, 健身房我是去过的,不过我真的不喜欢那里,原因是在室内!我喜欢在室外活动,在大自然的洗礼中养育自己的身体。后来我们的往来越来越少了,再后来我听说她有了一个男朋友,只是她父母不同意!原因是那男孩子是犹太人!基督徒恨死犹太人了!因为当初陷害耶稣的就是犹太人,至少圣经上是这么说的,以至于美国的宗教系统非常论乱,各个教派以排斥其他宗教来维持自己的生计,所以美国的宗教之争特别像总统大选之间的政党之争, 所以我对宗教不感兴趣, 也没有跟父母一样成为基督徒。安妮倒是很爱这个男孩子,她不觉得宗教不一样有什么大不了的,记得她后来还给我打过一次电话专门说这个事儿。我支持她,我告诉她,只要相爱就好,因为爱可以融化掉所有的羁绊和困难。后来呢,他们继续交往,再后来,男孩到欧洲留学去了,不知他们现在怎么样。 
安妮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记得那时上山每次他都要给我带一瓶她妈妈做的冰茶, 里面有柠檬, 蜂蜜, 生姜, 薄荷什么的, 就是那种自制的天然饮品,他们称作“茶”。而安妮也有一个很可爱的中文名, 叫赵馨洁。 这个名字跟她的英文名没什么关系, 不知怎么起了一个姓赵的名字,不过她说中学的英文老师姓赵, 她很喜欢她, 所以就用这个姓了。在美国, 上中学要选一个外语课, 什么语言你都可以选, 很多学校都是有西班牙语,德语, 法语什么的, 不是所有的学校都有中文教师的, 而美国大学里一般都设有中国语言及文学的课程。 安妮的中文不好, 考试老是不及格,但她还却偏爱学中文, 每次上山都让我给她背唐诗宋词, 说真的, 我自己都忘的差不多了, 我还要求爸妈把我送到中文学校, 可他们不肯,说你先把英文学好再说, 结果呢, 我的中文越来越差, 尽管平时跟爸爸妈妈都说汉语, 但很多字我都不会写了。

现在我已经来到了好莱坞这几个字这里。我一屁股坐在这几个大字的正中间,此时夜色更明, 晕红的月亮很朦胧的就在我的对面。月亮很低,还没升起,像一个红色的星球俯瞰着人间。 而下面, 美丽的洛杉矶城已是金光璀璨,看不到海,但整个城市已被金光所替代。那种灯火, 那种光明, 让人觉得是在另一个星球上。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想起我上初中是就认识的一个男孩子,他喜欢天文,还带我去过天文台一起看星星,他知道的可多了,什么星座什么星座他都知道,而且他告诉我人一出生命就定了,因为你出生的那一瞬这个宇宙的星系是有一个特殊的排列的,而这个排列跟你的性格和命运分不开。那我问他人能改变命运吗, 他说可以,不过你自己改变本身就是命运的一部分。我听不懂,觉得他太玄,以后就不理他了, 他后来经常给我发信告诉我每天的运程,一连发了两年,可是那些东西我一个都没看就被我删掉了。我不信那儿玩意。他所说的跟我们的八卦有点类似,但我还是不信,今年他并没有给我发任何的星座运程,要不然我可以判断一下他是否能预见我今年的死?估计不会,他没那么大本事。 

雨已经停了,月亮越来越大。山上的风景也逐渐清晰起来,一阵风吹过,山上的松树发出沙沙的声响,不会是鬼吧。要是鬼,这里恐怕也只有我一个鬼。这时我突然看见一帮人打着手电正往山上走。人还挺多,有一个熟悉的面孔,我认出了,是安迪,以前我老跟他们一起在满月的时候上山,拎着啤酒手电筒,他是“夜间爬山” 这个组织的负责人,其实也不是每天晚上, 就是在满月的时候,一个月一次, 我参加过两回。此时安迪戴着棒球帽走在最前面,打着手电筒招呼着他后面的同伴。 “喂!安迪!”他显然没有听见我。“在雨后上山, 还是第一次。” 他跟后面的那个人说。
其实上一次满月, 安迪给我打了电话, 因为我已经多次不跟组织活动了,他有点担心,我说我有了男朋友,没时间瞎折腾了,他“哦”了一声就把电话挂了。他可能不知道我已经死了, 因为他跟我不在一个学校,他已经上大学了,是洛杉矶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说他以后要学物理, 他对电子物理学感兴趣, 专业可以学物理, 可以辅修摄影。 除了上山之外,他喜欢照相,每天带着他的佳能到处乱跑。我认为他是一个有才华的孩子, 他的才华远不止于此, 更重要的是他的人格魅力。 他非常的友善,乐于助人,而且是天生的乐天派,对什么都很有热情, 遇见陌生人能聊几个小时, 语言魅力很强, 与人交往的能力很强,我觉得他应该去读律师,而不是什么物理。后来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不交往了, 可能是我有了男朋友的缘故, 那个该死的杰克,我真不愿意提起他。
看着他们一堆人往山上走,我心里倒是有种兴奋。 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瓶子, 估计是水。 因为他们不走捷路,有点抖,而且没意思,他们喜欢绕来绕去的,增加肺活量。 此时最后面的一个胖子已经有点气喘吁吁了,我见过他, 以前上山的时候,他也在队里,至于队里的其他几个人,都不太熟悉, 估计都是新成员。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孩子,我父母那时老是催我上健身房,我只去过两次,不管干什么我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过我真的是太讨厌健身房了,为了运动而运动,真是太无趣了,而那些蹩脚的机器,让我摸起来不舒服, 有一次我在跑步机上跑步,差点把脚扭了!最后一次去是在夜里,因为白天人实在是太多了, 很多机器都得等!而且整个房子有一股酸臭气,尤其是那些男生们, 根本就不顾公德,一热就将上衣脱下, 光个膀子, 让人看着不舒服, 不知他们是故意显示他们发达的肌肉,还是驱散臭味。 反正一看到这些男生我就躲开了,他们大都是从全国甚至全世界来好莱坞寻梦的人, 你们他们, 要么是演员, 要么是模特,要么是歌手, 要么是作家, 反正都跟艺术有关关系,各种颜色, 有时候他们会厚着脸皮走到你身边说:“我来教教你吧。” 比如说你正在做仰卧起坐座或是正在练哑铃什么的, 或者游泳,他们会死皮赖脸的凑到你面前, 说要帮助你。 当然了你必须是那些身材火辣的,或者脸蛋特别漂亮的, 像我, 丑小鸭一个,竟然也会有不知趣的人来烦我。 怎么说呢, 每个人好像怀里揣着一个计划,因为每个人的眼里都是色迷迷的, 我很惊奇的发现,像我这样不起眼的亚洲女孩子也竟然会引起他们的兴趣,或许我的优势就在于我是“亚洲人”, 而欧美男人对亚洲人有特别的想法?我不知道,我只是有点慌张, 每次某个男生走向我的时候。我可能太多心了, 他们中的也有好意的, 可能就是想帮你,不过对于男人的热情我总是特别的防范,因为母亲说洛杉矶是一个犯罪率很高的城市, 像我既不漂亮, 也没什么资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中国女孩子,他们靠近我肯定有所图的。不会杀了我吧。 杰克就是特别喜欢亚洲女孩的那种, 这是他告诉我的,他说他对白种女人不感兴趣,只有亚洲女孩才可人, 兴许我认为的我的缺点正是他们以为的优点,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是一个变态的国家,既然爱我,为什么要杀害我?
据我的观察, 在健身房里的这些帅哥们, 他们不为别的, 就是想跟你上床,杰克的妹妹就是在健身房认识了一个瑞士人,当然他是在美国长大的, 很帅,很美的孩子, 而杰克的妹妹也相当的好看,是那种特别耐看有气质的女生, 她爱上了他, 可他就是想跟她上床, 三个星期后, 关系宣告结束,因为那男孩又找到了另一位佳人,事实上他在认识杰瑞之前就有女朋友的, 结果杰瑞想改变他, 未成功, 只是将自己牺牲了。 后来她变得神经不正常,再后来,在一场车祸中丧生。美国男生就这样, 脸皮一个比一个厚, 当然了也有很多女孩子不尊重自己, 明知是火坑, 可她们却偏要往里跳。
这就是美国人的性生活。 爱情已变得像快餐, 你如果跟他们提所谓的精神, 他们会笑你的, 什么爱不爱的, 没有性就没有爱。他们显然忽略的精神的层面, 这样两个人做爱无非是像两个机器的组装, 没有内在的融合, 再性感的身体也是苍白的,怪不得头一次跟杰克做爱我就没感觉, 我只是感觉不对劲, 只是觉得发慌, 手不停的抖, 看见他赤条的身体我就感到尴尬,尽管他的肌肉发达,胸部的, 手臂的, 反正是那种外表发达内在空囊的那种。 他兴致勃勃的拿出一只避孕套, 他是微笑的,我怎么觉得像在菜市场一样?我匆忙的将衣服穿上, 他问我怎么了, 我说对不起, 我想上厕所, 我其实头晕, 身体快来例假了, 有种想吐的感觉,我匆忙的把衣服穿上, 就走了出去, 这是在他家。
第一次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所以, 其实说上来我还是个处女, (以后他连这事儿再也没提过。)你说我后悔不, 有什么好后悔的? 没干过那事死了就冤了? 我不以为。 爱是精神的, 肉体的融合是在精神融合的前提下的, 有时候精神融合了, 肉体上的就不重要了,甚至都可以不发生, 因为你们已经融合了, 随时随地。 每一瞬间, 你们本身就不分彼此,一切都在空气里, 一切不言而喻,一切在没有开始之前就已经永恒了。
我没想到自己死后, 能发出这么高的言论? 显然自己还是个处女。 美国人呢, 他们不想要任何严肃的关系, 他们只想要性伙伴,所以他们看中的也只有外表。 中国人注重的是情, 美国人注重的是性,哪怕在已婚夫妇上。 美国人离婚的原因一是钱, 二是性。 就这样,所以当初离开杰克还有很多原因, 因为他的那种虚荣, 势力和浅薄,都是在骨子里的, 比如说每天我穿什么衣服他都要管, 说你要穿超短裙, 长筒袜,要穿高跟鞋, 我说我这个丑小鸭再打扮也不会性感的,因为性感是骨子里的, 它天生跟我无缘。
人在特别平静的时候心里会升起许多奇怪的念头, 平时不太想起的人会无秩序的在你脑海里出现,像星光一样照亮你的前程, 尤其是当你死了,所有的往事都变得清晰。 其实每个人都有他可爱的地方, 比如杰克有时也会给我惊喜,有一次我们去公园,他偷偷爬到树上摘了几个是柿子给我吃了。结果被工作人员给抓住了, 警告处分, 说这是私人财产,我们去的是一个私人公园, 以前是一个名人的别墅,后来改成公园了。错误并不能掩盖偶尔散发出的光亮。 所以如果你问我恨不恨杰克, 我只能说我的感情很复杂, 我没有别的办法,我不能恨他,我只能宽容, 因为因缘这东西是说不清。 况且, 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如果按佛家的, 我可能上辈子欠他的,我不知道,我还是觉得自己没有选择好。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是不会做他的女朋友的, 永远不会。

我依旧坐在那个字母上, 心里踏实了许多, 一阵风吹来, 好像丝绸在抚摸, 我发誓我真的很喜欢这种风吹在脸上的感觉,这时安迪他们已到了山顶,他们坐在我的下面正喝啤酒呢, 为什么下面, 因为好莱坞这几个字是最高处, 但不允许人攀爬,所以他们自然在我下面了。 其实我喜欢安迪的,我曾经以为我爱上了他, 那是在一个新年的舞会上, 中国的新年, 他们学校组织的,他邀请我去了, 他的舞真的好棒, 我不是吹,他不是那种特别帅的男生, 但在舞池里, 他绝对是天王。自然大方, 一点也不做作,他的舞跟他的人一样充满了热情, 毫无拘谨,让人想飞翔,我想我恐怕是在那次舞池中爱上他的。那天我穿着一件中式旗袍, 高跟鞋,这样的衣着能跳舞么? 最终我还是把他的脚给踩了,还不止一次,这还不说,我自己还差点摔了几个跟头,他不是跳什么disco, 而是探戈, 拉丁舞什么的, 天哪,我还能跳探戈, 我简直把丑丢尽了,他的同学都在笑我们, 因为我的舞姿真的跟他的不匹配。 我发誓高跟鞋这辈子跟我无缘。
其实我当初还给安迪写过情书呢,不过我一直没敢给他,我一直压在书桌的最底层的照片下, 不知妈妈整理我房间的时候发现了没有,我那天整理我的房间的时候,在照片下并没有看见那个情书,如果妈妈看见了,她会怎么想? 她一定会说, 这个水妮,也太痴情了吧。说不定她把那封信给烧了,因为他们早就警告我上学最好不要谈恋爱,会耽误学习的。 记得一次杰克打电话打到家里,爸爸接的,爸爸竟然盘问了他许久, 那时我们还只是一般的朋友。可是现在都无所谓了,我已经死了,痴不痴情都无所谓了。
所以说我爱上了安迪, 那是在舞池里, 你说那是爱么, 因为出了舞池之后, 我就没那种感觉了, 我反而觉得他很一般。从那以后,他邀请我去参加什么舞会的, 我都拒绝了,因为我怕爱上他,我怕爱上舞池中的他。 当然了我们还经常通话什么的,谈谈他们上山的情况。而更多的时候他会给我讲很多他们学校里的趣事, 说我以后一定要上洛杉矶大学啊。他每次给我打电话总要说上好几个小时,以至于我都不敢接他的电话了。 你如果说我没胆, 我也不反对。 反正此时我正坐在 “Y”这个字母上,安静的看着这个城市。安迪他们在地上铺着席子, 他们一帮人正说得高兴, 声音很大, 我几乎可以听见他的声音:“好久没见水妮,胖子,你还记得她吧?她曾经跟我们一起爬山什么的, 好久没有她消息了, 我的电话她也不接。”
电话? 我的电话肯定早就被爸妈扔了! 我记得我那天是把电话留在家里的, 里面的留言短信爸妈一定都看了, 因为所有的历史我都会储存。
“你是不是爱上他了?”
旁边一个男生问安迪。
“那倒不至于, 不过她真的很特别。”
安迪陷入了沉思,他的伙伴也静了下来,整个好莱坞没有一点的声音。 周围的一切静极了了。 这时月亮已经升得很高了,把安迪他们照的很亮。几只乌鸦停在了电线杆上, 发出清脆的叫声, 他们说乌鸦不吉利, 我倒不觉得, 相反, 我觉得它很美。 一切都美,在你死后,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寻常。 我想我该走了, 我想家了。 这个家不是我在好莱坞的家, 而是我的祖国, 生我养我的那片地方。

落入凡间的精灵 Part 4



其实当初一回到美国我就告诉爸爸妈妈我要退学要北京去, 我不问他们要一分钱,我会养活自己的,我会找一份工作,不仅可养一个人,还可以养活两个人。可是他们坚决不同意,妈妈坚持我去看心理医生。最终他们花高价让一个心理医生到家里来。可我坚决不见,最后气的爸妈没办法, 我说那就一次,我只见她一次,反正北京我已去不了了。当然我可以背着他们偷偷地去,可是这辈子我喜欢光明正大的做人,那种事儿我干不来。现在我还真后悔,如果当初我一个人出来了,爸妈又能怎样,他们肯定不会自杀的,他们肯定还好好的,最终还得接受他们不能改变的事实。当初见到那个心理医生你猜他头一句问我什么,
“你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在地下道讨饭的男孩呢?”
天哪!一个哈佛的博士竟然问这种问题,真是相当滑稽。
“是不是他的歌声很美妙啊, 美妙的歌声多了,那你见一个你就要跟你的父母闹翻一次,这能行么?他们能受得了么? 你为什么不替你的父母想想,他们让你好好学习, 可你却总是给他们找麻烦, 这样下去你该怎么办啊? 我都替你发愁!” 她说着跳起了二郎腿, 眼睛的背后是无比的迷惑,她的眼神浑浊, 她的婚姻肯定不幸, 因为我在她的脸上没有看到和颜悦色。
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差点摔倒, 我没办法跟她交流,真的,有些人你注定没办法跟他交流,不管他是博士还是医生。在两个人在情感上没有达到一个层面的时候是没办法沟通的。这叫秀才遇见兵啊。
我知道我的行动肯定会引起很多人的成见——如果我当初留在了北京,或是回到美国后又溜了,不仅仅是我的父母,还会有很多目光狭隘的人给我仍石头。可是, 这是我的生活啊,我必须对我的命运负责,在他们眼里我疯了,我爱上了一个要饭的,可是他们并不知道, 肯能永远也不知道,他带给我多么纯粹的快乐,跟他在一个城市中生活,就是一种幸福。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 但我知道,这一定是爱。因为那种打开心灵的纯粹感受,就像温泉一样慢慢的划入你的心脏, 以致每一个细胞,每一个微粒,那样一种自由,飞翔的自由,和来自生命最纯粹的感动我从来没有感受过, 至少在美国。 我曾经以为我的人生就这么着了,中学, 大学,工作,挣钱,生孩子,当别人的老婆, 嫁给一个不让我快乐的人,然后生命也就这么过去了,可是我还不知道人还可以飞翔,人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还可以那么快乐。并不是每个人都拥有我们家5000平米的豪宅,但好像快乐跟这些没有关系,在那一瞬我的整个心灵被打开了,就这么简单,如果你问我,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的那一瞬间,我的心灵像宇宙一样的无限,所有的迷雾都散开,好像一个在黑洞里生活了许久重又见了光芒。我自由自在的在一个清亮的闪烁万道金光的天空里飞翔。就这么简单。 我现在当然后悔了, 后悔的远不止如此。


我离开了那幢黑色大的大楼。现在正是黄昏,太阳像蛋黄一样下垂。 是的,我承认我青少年的时候特别爱走极端,爱激动,爱情绪化,但一切为了心中的梦想, 一切都是值得的。我来到了建外大街,我喜欢死了北京街头昏黄的路灯,以及天桥,那时还没有三环四环的,城市很简单,你如果说她陈旧,我喜欢的就是这种陈旧,她曾在我儿时的梦里不住的翻腾,她曾经带给我很多欢乐,我不能说北京不好了,而是变化了,变得更新更科技和先进, 无关于好与坏,只是与我儿时的记忆有所不同。我来到的二环外,我去了我们家当初住的四合院,结果去了就失望了, 哪里还有什么四合院,那片地已被几栋高楼大厦所代替。 我无心再看下去,来到了劲松,这是我曾经喜欢去的地方,这里还好, 熙熙攘攘的, 车水马龙,夜市也有, 不像美国,天一黑, 就没人出去了,至少没有走路的人。中国还是好, 热闹,不管什么地方什么时候, 你总能看见人。而在美国妈妈天一黑就不让我往外边跑了。说外面有坏人,其实她说的那些坏人都是一些要饭的,他们经常喝的醉醺醺, 妈妈说危险,女孩子晚上不要出去。而我偏偏喜欢往外跑,经常天黑了才出去,我不怕那些你要饭的, 真的不怕。为这, 我和家里吵了很多次。我真的喜欢热闹,很多年没回来都忘了, 我喜欢看花花绿绿的人群,我喜欢那种气氛。我现在就在夜市上瞎逛, 有烤羊肉串的, 卖馄饨的,麻辣烫的,一位年轻的女孩正在和她的男朋友吃麻辣烫。我没有一点的胃口, 真的没有。尽管我以前我挺喜欢吃生菜的, 或者豆腐干的。现在就算我有胃口也吃不到,所以干脆不想这些了。这个女孩很漂亮,穿着超短裙(这么冷的天!) 卷曲的头发染成了金色,脸上是生动的笑。他们两个边说边吃边笑,这时突然不知这个男孩子说了一句什么,那个女孩的脸色突然变了。 然后大哭起来,手中的豆腐串已经落地, 她跑开了。一下子把男友甩在后面。那男的不知所错,拿着麻辣串就追了上来。

“你骗我!你是个骗子!我再也不相信你了!你说了不跟她交往了, 可为什么还给她发短信?”
女孩儿的脸青一块紫一块, 男孩的脸发白,他好像预知到情况不妙, 赶快为自己辩解:“我没有给她发短信啊?”
“那你刚才都在放屁?”
“是她先给我发的。我不过回复了一下,让她以后不要理我了!”
“你骗人! 你刚才可并不是这么说的, 你说她其实人还不错,你说她向你诉苦,说她现在的男朋友如何如何的不好,想见你, 想跟你谈谈!”
那男的一下子就噎住了。
“是啊, 谈谈,谈谈有什么?她不开心,我怎么能不管呢?”
“你,你,究竟安的什么心? 你对她还有意思啊?”
“我们是朋友, 朋友怎么了?”
“那你当初为什么为我发誓说今后不跟她来往了呢?”
“莉莉 我是不敢让你生气啊, 如果我说理, 你就不理我了,那我何苦呢,为了你说瞎话也值得。都是你逼的。”
“可是你伤害了我, 老实交代,你们见过面没有?”
“没有, 还没有。。。”
“那你准备跟她见面吗?”
“这,不知道。|”男孩伪心的低下了头。
“不知道?好好,就算你们不见面,我也不再相信你了。你强奸了我的灵魂!从此你我各奔东西!”说完女孩扭屁股就走了。男孩子一脸的惶惑看着她的背影离去。
大街上又恢复了它本该有的安宁, 这怎么有点像我当初跟杰克的吵架,类似,有点类似,不过主人公颠倒了,我告诉你了杰克很容易嫉妒,我和其他男孩子多说几句他就会不高兴,更别说发短信打电话了,我的手机他每天都要看一遍,看有没有陌生男人的来电,或者我跟哪位男士通话了, 我的通话短信记录他了如指掌。可能是因为这原因,我当初跟他提出的分手,我告诉你了,他是一个喜欢控制的人, 而在爱情里, 只要有一个人喜欢控制, 这个爱情就不会长久。


吃麻辣烫的人越来越多, 此时华灯初上, 夜里的北京城格外的美丽。夜里的灯火映衬着女孩眼里的泪水,我觉得有一种美,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幸亏我死了,否则不知我的爱情会遭受怎样的磨难,我可能也会像那个女孩一样骂他说强奸了我的灵魂,我不知道那个人会是谁,这个假设已经不存在了,因为我的死亡结束了一切的可能。这时我突然看到一辆奔驰从我身边开过, 一纯!我几乎喊了起来。他现在又要去哪里?我跟着车来到了一个小区, 一纯上了楼梯,这是一栋六层的旧式住宅楼。 我跟着他。到了202室,他拿出钥匙进屋了。拉开了灯。这是一个普通居室。 一张床, 一张桌子,一个沙发,沙发上放着一把吉他。雪白的墙上贴着一张披头士的旧照片,照片上四个人都在笑, 除了约翰列侬。 黑白的, 很是显眼。屋里还有一只浴缸,里面有几只金鱼正在游来游去, 一只乌龟也在里面发呆。他进了屋, 就躺在了沙发上, 微闭着眼睛, 他肯定很累了,他眯了一会眼睛,然后站起身进了厨房, 手里拿着一只青色茶杯,里面冒着热气。 他坐下来喝了一口, 然后拿起了吉他,旋律竟是如此的熟悉,是那首《天使的翅膀》, 他没有唱, 只是弹着,于是我又回到了最初, 我没有死,我又有感觉到了那瞬间的光亮,我又感到了那一束光,一片纯净的土地, 一池清水, 还有他的眼泪,那是天使的眼泪, 那是他的血液, 透明的, 带着天堂的色泽,如果你问我什么是天堂,天堂莫过于此。他的手指修长,我第一次这么仔细的看他的手指, 纤细, 像一个女人的手指,弹到最后,他开口唱了,依是那熟悉的旋律和歌词: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清泉的声音,朦胧的眼神,纯净的灵魂, 心底蓝色的冰在清澈的海面耸立, 这是在做梦么, 显然不是, 因为我要见的这个人就在眼前,不是虚幻,是真实的,因为太真实所以有些迷幻。 我有点站不住了, 差一点跌倒在地。 他一定有什么心事,他的面容像盛开的芙蓉,他眯缝着眼睛在想什么,他把琴放下, 叹了一口气,眼睛盯着窗外看, 外面的灯火依旧辉煌, 这个城市的夜景还在上演,他却盯着那琴弦,眼泪突然流了下来, “一纯, 你还记得我今天说的么, 如果你知道真的听到了我, 那就流泪吧。那清洁的泪水就是证明。 没有回声。”
他的泪水还在流,落在了琴弦上。我轻轻碰了他的指尖, 冰凉。 他把灯关了, 我还是握着他, 他上床了, 我还是握着,我躺在他旁边,静静地,不说一句。我已经死了, 我可以永远跟他在一起了。 他的喘息很微弱,他不是那种身强力壮的男孩子,他甚至有些瘦弱,但他的眼神满藏着善良感动和忧伤。真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如果我当初留在了北京,那将会发生什么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会每天去听他唱歌, 会尽量的帮他, 就这样,现在他不需要我的帮助了, 因为他已经出唱片了,唱片会卖很多的钱,足以养活他自己。 那他现在需要的是什么呢。 我真希望他知道我在这里, 在他身边躺着,那多好,至少他会觉得我还在。因为我可以感知到今天他感到了我, 因为我们的目光穿过时空的距离又重逢了。此时北京城里灯火辉煌,只有这一间屋子像天堂。我凝望着他左耳的那只耳钉, 银色的, 我突然记起, 两年前他也戴带着同样的耳钉。 银色的,在夜里闪闪发亮。
他睡着了,像个孩子。
突然间他醒了。 坐了起来, 然后开始拨电话, 只听他说:你过来可一么, 好的,然后他把电话挂了。大概过了一个小时, 一个中年男子来了。 小平头, 看起来很憨厚, 一纯亲切的叫他舅舅。 他一来一纯马上有了精神,他们坐下。
“我这几天老是睡不着, 其实说真的, 自从出了名之后, 我就从来没有快乐过, 当初一个人在地下道也够生活的了, 每天就是唱歌,虽然清贫了些,但心中快乐, 我活着就是想唱歌, 我曾经以为出了唱片就好了,但其实呢, 在西单地下道唱歌时我的理想都已经达到了。那是多么简单的生活,不像现在有这么多人的拥簇, 我反而觉得孤独, 每天忙不完玩的演出, 签也签不完的名字, 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有时一天飞一个城市,早上起来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人已经麻木, 无法呼吸, 感到窒息,你说我该怎么办呢,成名之前我真名想到成名竟然这么累 !”
“人总是想得到自己没有得到的东西, 得到了就无所谓了。”
这个叫舅舅的说。
“我不是无所谓, 我只是找不到自己了, 最近也没创造什么歌曲, 感觉没什么写的, 什么也不想写,心很累, 身体很累, 就这样。”
“我们都还羡慕你呢。 我们想要你的苦闷还没有呢.”
两个人都笑了。 “围成呗。” 一纯说。 “不过我真的不喜欢这样忙碌的工作, 以至于失去了自己, 见也见不完的记者,而且每次见记者都说同样的话,都是公司安排好的, 我没有一点的自由, 我无非是公司的工具, 傀儡, 我不能说我想说的,连我跟父母打电话的自由都没有, 一切都得有公司批准!”
“唉”, 这位舅舅叹了口气, “那能怎么办呢,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我也没办法帮你。就算你自己把公司撤掉, 估计也不那么容易吧, 还得打官司吧。”
一纯愣了一下, 然后又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知道一切还得由有自己来解决, 不过有时真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他的眉宇皱起来,我从没见他这么焦虑过。
“是啊, 你瘦了……”
舅舅满怀怜悯的说。
“每个人看到我的辉煌, 但没有人看你见我的悲伤。也只有在录音棚里, 在舞台上, 我才可以飞翔, 以唱歌的方式来释放。可是如果演出越来越多,成为一种工作和负担,那就不是快乐了。” 他在想他以前多么的快乐, 在地下道里无忧无虑的歌唱, 自然的, 没有雕饰, 没有焦虑。
他突然拿起了吉他, 弹了起来, 又是那首, 《天使的翅膀》, 唱到高潮处, 他停下了, “这几天我老是做一个同样的梦,梦见一个女孩子,又陌生又熟悉,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好像是两年前在地下道里看见的那个女孩子, 可是一瞬间她就消失了,就再也没有出现, 我以为我忘记了她,这是这两天她又出现在我梦里, 其实我又何曾忘记两年前那互汇的光芒。”

他沉思着,目光里充满了期待, “您知道么, 在那一瞬间, 我们这四目相对的刹那, 我感到了永恒, 我感到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她, 仿佛上辈子,或者更远, 那种感觉是清晰而且熟悉的, 不是在做梦。 然后她就消失了, 但那光芒没有。 从来没有。”
他的语气越来越轻, 仿佛自言自语,仿佛他又回到了两年前的那个午后。 我的泪水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就这样不停。 还有什么需要证明, 我还需要说什么的,所有的感觉都如海面上的冰川, 渐渐清晰, 一切都浮出水面, 一切都如阳光普照下的大地。
舅舅也听得入了迷, 他眯缝着眼睛, 也在想象着那样的场景, 没有语言, 屋子里三个人都在沉默着。 时空仿佛被凝固了一般。“那种温暖,那种熟悉,我好像看见了前生的自己, 我无比的激动, 和喜悦, 仿佛在朝圣,仿佛看到了天堂那纯美的光。它来自己于我, 来自于她,来自于每一朵鲜花。” 他突然又激动起来。“你说这是超脱的感觉么? 还是开悟, 我不知道, 我只觉得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喜悦,仿佛看到了天光,我的整个身体融化在那柔和纯净的白色之光中。”
“我怎么从没听你说过? 这么久了?”
“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讲过, 因为它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而这两天我又梦见了她, 我又回到了她那里, 那天下午, 那天下午的光芒。它从未消失过, 原来它一直在我心里。”
是的, 亲爱的一纯, 世界上应该有这样一种爱, 它像风, 它像雨, 它像天空和大地, 它像每一片树叶子, 像草尖上新鲜的甘露,明亮的,透彻的, 纯洁的, 没有条件, 不要求回报。 你是对的, 亲爱的孩子, 我没有看错你,从第一眼我就知道。一切都是爱,你告诉我什么不是爱?
一纯的泪淌下, 这一次不是悲伤, 而是喜悦,把他纯洁的面容映衬的更美, 像一朵清晨的莲花, 含苞未放。 带着天使的泪。
所有的问题都已解决, 我该回去了, 我想看看我的爸爸妈妈。






说真的, 这次旅行是值得的,因为我所有的梦想都已实现, 因为我见到了那个两年前我就想见的人。我哪儿也不想去。我就想呆在他的房间里,体会那种圆融的美。空气中弥漫着花的芬芳,夜幕下,他眼里的泪水如新生的花朵。我何曾体会到这种圆融的美。无声无息,没有时间和空间,其实我没有死,我只是再生了。像凤凰,我又飞到属于我的天堂。这种感觉从第一次在地下道里见到他就有了。它们像层层的花朵,一点点的绽放,如今,我终于看到了花心。那美丽的想象如奇异的花朵一样在他的房间里像琴弦一样跳跃。
舅舅站起来要走了,他送他,屋里充满了静默,他点上一根蜡烛,蜡烛的光照着天花板,影子在天花板上舞蹈像每一个新鲜的早晨。一切都这么完美, 亲爱的一纯, 你听到我的呼吸了么, 我就在这里, 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我们的日子没有结束。 永远也不会结束。
我想起了我在美国的爸爸妈妈还有弟弟,不知他们怎么样了,也不知道我的葬礼到底举行了没。我实在不愿意看到他们哭。其实他们痛苦是因为自私,因为他们再也看不到我了, ——而不是我有多痛苦,其实他们不知道我现在是多么的自由。其实从小我都喜欢去墓地玩。现在却一点也不想去,尤其是那个该死的埋我的英吉丽娜公墓。听说我旁边埋的是一个三岁小男孩儿,他是被车撞死的,听说就在他们的街道。那时他正在路边玩耍一辆大卡车就冲了过来,那个气急败坏的司机并没有喝酒,他当时就是心情不好,刚跟老婆吵完架。可怜的孩子,才三岁。正当我胡斯乱想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一纯又睡去了。这一次睡的很香, 我可以听到鼾声。
蜡烛还没灭,我坐在他沙发上,看着他熟睡的样子,用手抚摩了一下他的六弦琴,想弹一曲,可是上辈子没学过吉他。从小就五音不全,不会唱歌,但会欣赏。
我在想美国的时间现在是中午,爸妈可能还在工作,他们的午饭时间都想着工作,真是太可怜了!因为我入了保险,全家每个人都入了人寿险,所以我死了,他们获得100多万美金的赔偿。妈妈一定是流着眼泪在数那些钱,爸爸也一定在叹息。他们一定将我的破丰田给卖掉了。弟弟也要上四年级了,妈妈一直说家里要添一只大黄狗,不知现在添了没有,说家里不安全。我不喜欢狗,但喜欢猫,想必家里的那只老猫正在睡大觉。
我又看了一眼一纯安静祥和的脸。 他睡的很甜。我帮他掖了掖被子,外面正下着大雨,冷风从窗户里吹近来,冷飕飕的,这时我听到隔壁有人在说话,已经是半夜三点了,一个男的说:“唉,我们家小艾明年肯定没治望了,考不上一个好大学以后该咋办呢。我也没办法帮他她啊,又没钱,也没一官半职的。”
“考不上就考不上, 现在上大学有什么用?大学生还找不到工作呢,北大出来的还卖肉呢, 活人能让尿憋死?你就放你一百二十个心。我看咱家小艾挺能干的,人缘好,性格也好,成绩不好算什么呀,人家现在看的是能力,以后她不一定给人家打工,她是一个上进心极强的孩子,我一点也不替她担心!”
“像我们这样卖菜?光彩么?”
“咋不光彩? 自力更生, 艰苦创业, 我觉的光荣的很!”
“光荣个屁,人家现在都买房子,咱现在还是租房。”
“租房?租房怎么了?房子死了也带不走, 只要人高兴,身体健康, 多活几年,什么都行!”
“就你想的开啊,那全中国的人呢? 房子都卖给谁了?”
“别跟人家比,人比人气死人,要跟就跟自己的过去比,以前我们还急饥一顿饱一顿的。 你咋不想想那些日子? 现在温饱问题解决了你还不知足,你看我们,年龄都一大把了,儿子都结婚,孙子都十岁了,就剩下这么个女儿,她爱干嘛干嘛。”
“得得得,就你一天向着她,怪不得这孩子学习学不好,我看你是老糊涂了!”

“谁老糊涂?我看你才是老糊涂了!”
这两口子声音真大, 还好一纯没有听见, 他睡的正香。
“喂, 你们别吵了, 今年的斯坦福大学录取了我都上不成, 难道我不比你们的女儿更惨??”
天哪,我的声音太大了,但愿一纯没有听见,我真想到隔壁看个究竟,看什么样的人在吵。可我没有,我只想在一纯旁边多呆一会,哪怕是一会儿。
他们又唠叨了两句,然后没有了声音,我估计他们睡去了,或者在生闷气。其实我才不想上什么大学,当初我想我就要来北京,看一纯,看地下道里会唱歌的男孩子。我可以随便找一个工作就可以养活他。然后每天做新鲜的芒果酸奶给他喝。这种饮料我以前经常在洛杉矶的印度店里买到,真的好喝,后来我自己学会了怎么做,经常给弟弟做了喝,他特爱喝。他非常喜欢我做的这种酸奶,相信一纯也会爱喝,因为他的家乡就产芒果,我还可以给他做我最拿手的素菜比萨饼,里面有新鲜的奶酪,豆腐,菠菜,晒感的西红柿,香菜等,非常的好吃,而且是用传统的烘烤法,就是那种泥炉子,我就在后院给自己糊了一个。把饼整个的放在里面,约烤20分钟就好了,外酥内软,芬芳无比。相信一纯一定会喜欢吃。可是现在,这个愿望再也没有办法实现了,因为我已经死了,不能再给他做比萨饼和酸奶汁。我们之间隔着光的距离。但我们的心又是如此之近,因为我可以听到他的呼吸,那呼吸也是我的呼吸。


10

雨终于听了。楼下两排高大的白杨树整齐而发亮,翠绿的叶子让人发慌。我现在最想吃的就是妈妈靠的蒜蓉面包,又香又脆。其实做法非常简单,就是把买来的面包切成片,上面抹点黄油和蒜,在烤箱烤就是了。就是把黄油放在热锅里化了,然后把切好的面包放在锅里沾上油,然后再把蒜蓉撒上,放在烤箱里去烤。外黄内酥非常可口。我当初就是想烤给一纯吃的,这个愿望再也无法实现。死了最大的遗憾是你想做的但你没机会做。还有我的小弟水生,今年暑假我还说是要带他去黄石公园,这个孩子真是跟其他孩子不一样,他不喜欢打游戏,或跟邻居的小孩玩打斗,他对那些东西没兴趣。他喜欢大自然,山呀水呀什么的,或者火山,他对这些自然景观有兴趣,就连迪斯尼乐园他也不爱去,说没意思,其实我蛮喜欢迪斯尼的,最喜欢的一个游览叫“小世界” 缓慢的游艇在一个山洞里,各种各样的属于儿童的装扮,玩具,还有美妙的音乐,在水洞里搭成的儿童乐园,立体的,非常生动。 并不像那些惊险的游戏,速度又快,又很危险,可是美国人喜欢,他们喜欢的就是刺激。不过那些惊险的游戏对于一个心脏病患者来讲就是末日,反正我发誓再也不玩那样的游戏了,有过教训。今年三月我还去过一回呢,弟弟过生日,不过他不想去,我拉着杰克一同去了。坐的那个小火车就是跟他一起坐的,露天的火车在假山上上下左右来回的乱窜,当火车终于停止的时候,我的脸已经煞白,像要昏死过去,而杰克却屁颠儿屁颠儿的拍手交好,他还想来一回!后来还是在我的劝说下我们去玩了“小世界”。这玩儿也需要搭命的。从此我再也不做这种危险的游戏。弟弟说他不喜欢迪斯尼里的游戏,但有天却对爸爸说他要去蹦极!天哪,父亲死也不会让他去的,不知他的小脑瓜儿里装的什么,老是有些希奇古怪的想法!父母的年薪是7, 8 万,在美国已算中产阶级,不过除去纳税之后,也不过是5,6 万,美国的税收制度相当严格和可怕,以至于老美说着一生确凿的不过的有两件事,一是税收,二是死亡。爸妈都在保险公司做预算师,干这个工作数学得好,而且你要经过7,8次的考试,一级一级的,我对那玩意不懂,大概就是预算顾客出事率有多少,反正我从来没问过他们。爸妈经常吵架的,我在前面说了,总是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儿,不仅仅关于工作,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一他们两个人的身体都不怎么好。吵架有害于健康嘛,你看他们脸红脖子粗的,看着就不好看。外公起初的了癌症,后来到南美跑了一圈,回来病就好了,他年轻的时候脾气暴躁,现在好多了,什么都放下了,总是笑呵呵的,医生说他最多三个月,现在三年都过去了,他还好好的,我看都是南美帮了他的忙,这一去就是半年,他一个人,也不知是南美的山水好改变了他的性情还是他碰见了活神仙,反正他现在好好的。
自从去年三月见到爷爷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了,他可能不知道我出事了。他不跟爸爸妈妈一起住,他一个人住在乡下,离加州较远,在美国的中西部,山区,科罗拉多洲,不过他好象很喜欢那儿,从南美一会来他就搬那儿去了,要不是去年我开车去纽约路过科州,我还见不到他呢。他都70多岁了,可还是自己工作,他的工作很简单就是每天去捡瓶子然后卖掉,一个瓶子5美分,那他要拣多少个瓶子才能养活自己啊。爸妈也会寄钱给他,可他不要,每天除了上山,就是捡破烂。他的身体越来越硬朗,可能是捡破烂捡的。因为每天要走很多的路,而且他还上山,采摘野果蔬菜什么的,吃的东西基本上不花钱,他说就是要靠这片山水活着,有时我很可怜他,但有时又觉得他很幸福。现在呢,我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他可能不知道我已经死了,否则他会多么的伤心。我现在应该去看看他。 想到这里, 我给一纯说再见了, 他还在睡, 但他会在梦里听见。
于是我闭眼睛,身体像白云一样飘了起来,眼前一片金,然后我就到了美国中部的落基山脉。 这座城市叫做金城,爷就住在这里,小镇赫赫有名的是矿学院和啤酒厂, 美国著名的Cools总部就在这里。爷爷不喝啤酒,他每天就是上山和捡垃圾,怪不得他的身体这么棒。 镇上只有一条中心街,所有的商店,旅馆都在上面。而爷爷住在矿学院附近,在山脚下,他的房子很简单,就一间房子,一个院子。外面是一道清澈见底的小溪, 经常有野鹿走来走去。
我进来的时候,爷爷正在院子里。在月光下看样东西,我走过去,是我出生时的一张照片,黑白的,还是在中国照的,一寸大小,但爷爷却看的相当出神,脸上还带着微笑。他嘴里还不听的念叨着我的名字“水妮啊,水妮,你出生的时候,有多可爱,爷爷还抱着你哪,你还不停的哭,后来爷爷给你唱了一首歌你就不哭了。”
他的脸泛着光, 月光照在照片上。
“ 爷爷!我回来了。”我大声叫着。
可是他没听见,他的耳朵没有聋,可他就是没听见,我又叫了一声,还是沉默,如水的月光照在我脸上。 “爷爷,您的身体真帮!真的是南美救了您,您当初去的什么地方,我上次来也没来得及问您,您在南美六个月都是怎么过的,有哪些好听的故事能不能讲给我听?有没有去巴西看热带雨林,有没有去爬的秘鲁的神山?”
还是静默, 我的嗓子有点哑了, 可我还是想叫他。
“你小时侯真的很可爱, 下次去巴西一定把你带着,”爷爷嘴里念叨着。 原来爷爷还不知道我死了, 爸爸妈妈千万不要告诉他。
“爷爷, 巴西我还真没去过, 想去, 想跟您去……”
一行热泪滚了下来,死了最可恶的一件事就是不能与你心爱的人做想做但没做的事儿。
“ 你爸说你刚出生的时候房顶上有一道光,煞白的,我说这是奇光,可他们却认为不吉利。这孩子肯定不一般啊,你小的时候老是喜欢坐在爷爷的膝盖上,听爷爷讲爷爷小时侯的故事,那时侯你可听话了,你不喜欢说话,可是你喜欢动脑筋,老是问我一些希奇古怪的问题,比如天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星星,太阳落山了是不是回家了,花儿为什么会枯萎,你的奶奶为什么会死。咳,这些问题爷爷也不知道啊,不过爷爷还是很轻松的编瞎话哄你,可你并不相信,你的眼神充满了困惑……”
“爷爷,您别说了!” 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院子起风了,树上的满月清亮,诱人,爷爷,您怎么还记得这么多,我都记不得了,我悄然走到爷爷跟前,坐在他的腿上,像小时侯一样,可是这次,他感觉不到了……”
“后来你爸妈生了水生,也是乖孩子,可他跟你就不一样了,因为他出生在美国,他的中文太差劲了,跟爷爷真不好沟通,动不动就说英文,爷爷哪能懂啊,唉,真不知你父母当初来美国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在中国呆的好好的,在美国长大的孩子怎么会懂得中国文化?怪不得他们把这些孩子叫做香蕉,外面是黄的,里面却是白的,爷爷有时也很苦恼,不知该咋办,想告诉你把妈把水生和你都带会国内去养,结果呢,人家不听,我说了好多次了,你来的时候才10岁,一句英文也不会说,你爸妈把你送到贝弗利山庄的一所小学,人家都欺负你,你几次哭着跑回来,说你不上了,可是你爸妈还是硬把你给送了回去,他们并不懂得你的心,但爷爷懂,你几次考英文都不及格,把你妈急坏了,现在好了,你长大的,也该18了,英文现在说的比美国人还溜,只是爷爷很难见到你了,去年你跟你的同学路过这里来看我,可没呆上几个小时就走了……爷爷好多话都想跟你说呢,爷爷不把你当作外人,当作一个朋友,因为爷爷有时后也挺孤独的,想跟人聊天……。跟你爸吗一开口就是吵架,但爷爷可以跟你说,爷爷好多话都想跟你说。 ” 酸楚的泪又流了下来,爷爷您现在什么都可以跟我说了,我在听,您不是在自然自语,我就在您身旁,再也不离开了,我伸手把爷爷的帽子摘了,我想让他感受到我,这时一阵风来,帮了我的忙,爷爷把吹落的帽子时拾起来又戴在了头上。
“爷爷, 我曾不离开, 永远都在这里, 您的话我都听到了……。” 我用手拍打了一下他帽子上的灰尘,爷爷打了一个喷嚏,他的手里依然握着那张照片。 “昨天我还梦见了你呢,你牵着我的手,跟爷爷在巴西的雨林里,还调皮的采摘什么野果子,把爷爷丢在后面,后来爷爷迷路了,找不到你了,一场大雾来了,突然间雷电交加,然后天空又打开了,彩虹出来了,绚丽的两道彩虹挂在空中。你又奇迹般的出现了,你对爷爷说:‘爷爷,你看,我从不从曾远离,我永远都在这里。’你灿烂的笑容像早晨的第一道阳光,像一个初春的早晨天上粉红色亮丽的云朵。空旷而又天真。爷爷笑了,爷爷从来没有笑得这么开心过,在梦里,爷爷笑的像个孩子。 ”
爷爷不停地讲着,其实我也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梦,只是不知什么时候了。只记得天晴后天空的云朵像一朵朵洗干净的粉色棉花糖。粉粉的,柔柔的,依次在天空排列起来,像一床刚晒好的粉色棉被,在天空厚厚的挂着。而背后是那半明半暗有着水晶般质地的天空。
“爷爷。”我心里默念了一句。爷爷手中的照片花落了。一阵风吹来,鹅黄色的枫叶落了一地。院子里的苹果树也掉下几个青色的果子,而远处连绵的雪山互相呼应,在月下依然可以看得见峰顶的雪域光芒,——我不得不说,那晚的月亮很明, 光很璀璨,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圆的月亮。
这时爷爷的那只老狗从院角落爬出来, 走到我这里,嗅了嗅我的脚,然后像一滩泥似的趴我在爷爷跟前。他已经老的不能动了,已经十岁了,对一只狗来讲,可是一大把的年龄,别看他老态龙钟,他可是爷爷的死党, 爷爷走哪儿,他跟哪儿。上山的时候也跟着,常常累的气喘吁吁,爷爷还得给他带水。因为他总在落在后面,到了山顶,便渴的不行,累的不行,像一滩烂泥似的,就像现在这样,爷爷如果要去摘野果什么的,他就在那儿等,休息上十几分钟,又像幽灵似的来到爷爷面前。不知他有什么能耐,反正无论爷爷到哪儿他都能找得到。他以前可是一只流浪狗,爷爷是在垃圾堆里把他捡来的,他当时又瘦又脏,全身只剩下了骨头,身上的毛可快脱光了,看上去奇丑无比,那时他才一岁多,一个baby, 不知哪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把他仍在了那里,不过他也可能一生下就被主人扔出去了。
这只狗安详的睡着了, 院子里很静, 爷爷闭上了眼睛, 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宁。
其实我一直想帮爷爷捶背,现在是最好的机会,爷爷轻咳了几声,然后站起身,在院子里转着圈儿。我以前还给爷爷剪指甲,他指甲里老是黑黑的厚土,因为他喜欢光着脚走路,现在也是,每次上山或在外面捡空瓶子, 都是赤脚的,冬天也是。我问他冷不冷,他说不冷,因为心里面有种力量和信念在支撑着。在我的记忆力,爷爷很爱发脾气,他总是跟父母吵,但他对我很好。后来人得病了,病的很重,脸总是蜡黄,他不化疗, 也不做手术,更不上医院,他的话少了,不再争吵了,也不跟再跟父母生闷气,后来他就一个人去了巴西,一去就是半年, 回来后像个孩子似的, 身体强壮,脸色红润,像换了一个人。我问他这半年干了什么,他说没什么, 就是到处走走,跟农民聊聊天, 然后大部分的时间一个人在林子里走,或在旷野里,一个人,默默地,体会到的只有安宁,路过的也只是花草树木还有动物,他就这么的把自己交给了自然,什么不都没想,只是活在那一瞬,把自己无缘无故的交给了宇宙。更不去想自己的病会不会好。
“好了就好,不好就不好。”爷爷回来这么说的。
“我什么都放弃了。我知道我在走,树林里雾气很迷人,那里的芒果很好吃。”
但父母却不支持爷爷,说他一个人跑到南美是神经病,非死到那儿不可。爷爷回来了,他们生他的气尽管爷爷说他什么都好了,可是他们却不相信,说不进医院怎么能好?他们觉得爷爷当初不辞而别有点任性,因为他们当初坚持让爷爷做化疗。爷爷不肯,他们吵翻了,于是爷爷走了。他们说一切都是为了爷爷好,可我看不他们哪点为爷爷好了,不尊重别人的选择其实是不礼貌的,也是不智慧的,因为我们谁也不能改变,哪怕最亲近的人。但爷爷却不很爸爸妈妈,他只是选择了离开。他一个人去了科罗拉多,美国一个边远小镇。就是这座依山傍水像人间天境的金城。我不怪爷爷,真的不怪,我尊重他的选择,其实我还为他高兴,他每天种菜种花的多快乐!父母以为把爷爷送进医院了,这就是孝道了,我以为很多中国人并不知道什么是孝,他们总是用自己爱的方式来行孝,有时候这种爱用的不恰当就是对对方的一种伤害。真的,我是这么想的。尊重每个人的选择,这是智者的决定,因为我们终不能改变——哪怕是最亲近的人,我们忘了他们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维和情感。我们不能改变,只能顺其自然。而爷爷,现在则是彻头彻尾的自然主义者,他信奉的是老子,道家的东西,而不是宗教,他只是信奉自然,相信人心静了,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所有的病都可以治愈。他相信人生病完全是人跟自然失去联系的结果,人与自然之间的纽带被切断了,所以他说人生病了,就得到大自然中去,恢复人本身所具有的那种天然的特质,也就是道家所讲的返璞归真,回归你的婴儿胎。
我觉得爷爷可神了,尽管有时他的话我听不懂,但我觉得他是一个有智慧的人,所以,我的偶像很快就从布兰妮转到了爷爷。而我父母信奉的是所谓的科技,科学,他们一辈子也不愿意上山,说那是浪费时间,每次去海滩,我都建议他们把鞋子脱掉,来感受沙子和海水在脚心抚摸的声音,可是他们说那太脏了,鞋子袜子里老是沙子,回去还得洗。你如果说让他们过田园生活,他们说那不文明,不用塑料袋装的菜他们从来不买,我不知道是他们来美国成这样了,还是他们本身就这样,以前在北京买菜,也没见菜都包装了,不过在美国,的确如此,大多数的蔬菜都用塑料袋包装着。我不知道他们来美国是祸是福,反正我知道,如果不来美国,我至少不会以这样的方式死去。没办法,对于我的父母我真的没办法。我其实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快乐过,特别是来美国之后,他们吵架的次数增多了,身体也大不如以前,母亲变得越来越斤斤计较,而父亲的脸则越来越沉重。每次去公园里,我都建议他们在草坪上坐坐,脱掉鞋子,接接地气,将帽子和太阳镜都摘掉,好好的让阳光晒晒,把体内的垃圾清理一下——阳光真的有这种功能,你可以去南美看一下,那边的人健康长寿跟每天的晒太阳离不开的,可是妈妈总抱怨阳光,说把她给晒黑了,其实她就是一个喜欢抱怨的人,下雨的时候她埋怨冷,太阳出来了,她说热,反正,不管怎么着,她都不快乐。她不快乐的原因是她不给自己找快乐,她总是把能量花在埋怨和唠叨上,从来没听过她赞美过什么东西,以前在北京的时候,小时候她带我我们去颐和园,她很高兴。看见什么都兴奋,像个孩子,可到了美国之后,她变得越来越唠叨,越来越不讨人喜欢了,不知是在美国的生活压力大,还是她天生就这样,或者是因为在生完弟弟之后更年期的迅速降临。我不知道,我只是希望我身边的人快乐,不管是贫穷或是富有,不管是在北京还是加州,我们总能找到幸福的理由——你看那太阳,每天都升起,还有我们呼吸的空气,还有我们每天吃的食物——不管是山珍海味,还是粗茶淡饭,我们都应感激,因为这一切都来之不易。还有我们的身体,是如此的完美,每一个器官都有着各自神圣的使命,每一个细胞,每一根骨头,没一寸肌肤,哪一样不是上天恩宠的赐予?如果我们把我们的身体当作神来敬,那我们首先是不得病的,那我们快乐要比痛苦的时候多。我真的不希望看到家里人吵架,我希望大家都和和睦睦的,我希望大家都没有恐惧,把每一天都像最后一天来过,那我们的生命就没有问题。这就是很多人所说的放下。活在当下。你如果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的,那是因为高二暑假那年我看了一本书,叫《爱的奇迹》,我所有的东西都来自那本书,那是一个很古老的人写的,我的意思是它上上个世纪就在美国出版了。写书的人早死了,不过里面的智慧却影响了好几代人。
好了,不说这么多抽象的东西了,不过我告诉你,我现在想起这本书的时候,心中充满了一种很温暖的感觉,好像又回到了我去年读书的那个时候。我一个人在图书馆呆了整整两个下午,那真是美妙的一种感受。
此时,东方已经发白,爷爷已经回屋睡了, 那只老狗睡在他边上, 他看上去睡的那么香。 脸上映着一片曙光。




11

看望爷爷可能是我这次最值得的旅行。 因为我总是能够感到我跟爷爷相通的地方, 那种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我没办法把它表达出来,我一来到他的院子里我都感受到了,所有的一切我都感受到了, 就这么简单。 所有的一切都在我的心里, 那种美, 那星光的灿烂, 那碧海的蓝天,那月亮挂在树梢仿佛在诉说着什么, 一切都是活的, 没有哪一样是死去的, 尽管你死了, 而我感到的是一种比活还要“活”的感觉,我不知道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反正我现在死了, 但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快乐。 孤独根本就不存在, 不像活着的时候, 在学校里,考试没考好不知要向谁说, 而现在, 一切都一目了然, 没有那种孤独的感觉, 更没有寂寞, 那时跟爸爸妈妈一吵架我就觉得委屈, 就哭,觉得痛苦, 更多的是压抑, 因为我觉得分数不那么重要, 只要你学习学的快乐, 分数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甚至对于上大学我也没有任何的想法,后来不得不老实的学习 (尽管心里不喜欢), 完全是为了爸妈, 因为他们想让我上一个好的大学, 所以高中三年对我要求很严。 所以死了,你什么都想清楚了, 你原先以为重要的那些东西其实根本就不重要。
不知爸妈现在怎么样了, 好久没有见到他们, 或许他们都已平静, 开始了没有我的新生活,这时好事, 这向来是好事,因为我不愿意看到他们受折磨。 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感受到了我——我上次回去看他们的时候。或许唯一可能听到我的就是我家那只绿眼睛的猫。上次回家我并没有看到它。于是我打算回去看看那只老猫。
爸妈弟弟还睡着。那只老猫正趴在房顶上看月亮,
“你可以听到我对不对,钻石?” 它的名字是我起的, 就是钻石, 英文是 diamond。
“你下来吧,我来看你了。” 我朝她打招呼, “喵”的一声它从烟囱上跳下,但没有跳到我这里, 只是凄惨的叫了一声,那叫声像个婴儿,让人毛骨悚然, “主人回来了你还不欢迎?” 我朝它走去,它趴在一丛玫瑰后面, 眼里有一丝恐惧,我用手抚摸它雪白的毛发,这是一只奇怪的猫, 身子是雪白的, 头部却是漆黑的,我拉它的前腿,它一动不动,一点反应都有。 “你怎么变傻了?你以前可是非常机敏的,我一进门你就朝我微笑, 现在怎么这么呆板了?”
我郁闷的都进房内, 爸爸正在穿衣服,妈妈已在厨房里了。
“今天别忘了买一束鲜花, 要黄雏菊, 水妮喜欢的。”
爸爸整理着领带, 说着就进了客厅。坐在了沙发看《洛杉矶晨报》。
“黄雏菊?在哪儿买啊? 你让我去买?”
妈妈的声音。
“是啊,我今天没时间, 任何一个花店都会有的, 我们家旁边那家鲜花店就应该有。 我今天想去看看水妮。”
“一束花得多少钱哪?为什么偏要买花去看她, 不买花也可以去看。”
爸爸无语了, 一屁股坐在饭桌上, 这时弟弟也已经梳洗好,来到了客厅,坐在他特有的位置, 而我的位置依旧在那儿, 碗筷妈妈摆上来了,烘烤的面包, 熏肉,香肠, 还有煎鸡蛋, 这是我们家的早餐,天天如此。另外每人一杯橙汁。 我的橙汁也端了上来, 依旧是四个碗筷, 四个杯子,四双筷子。 鸡蛋是用油和洋葱炒的,这是典型的美国早餐,基本上就是鸡蛋香肠,和面包片。 鸡蛋散发着清香, 我咽一下口水。 没敢再看下去。三个人落座了,我也坐了下来。
“今天天气不错, 我想去园子里走走……看看水妮, 有一点想她了……。”
爸爸夹了一块熏肉放在嘴里, 他一定在说那个英吉利娜墓园, 已经好久没有去了, 我的骨灰盒已经放在那里了,一切都已结束,可能追悼会后我就被火化了, 然后就送到了墓园, 最终他们还是没换那个便宜点的。
“对了, 保险公司给妮妮的赔偿大概有120多万。”
妈妈脸上终于起了笑颜, “这下房子贷款可以交一大半了”。 爸爸没吭声, 好像没有听见妈妈的话。
“妈妈, 我昨晚梦见姐姐了, 她穿着白色的衣服, 像一个天使, 长长的头发, 从云端走下, 她握着我的手,微笑着说:‘姐姐从没离去’,然后一道白光闪过, 她就消失了, 那白光很是强烈, 我都睁不开眼, 我嘴里喊着‘姐姐姐姐’,可是什么都没有了,一切荡然无存, 然后我醒了。想哭, 就是想哭。”
弟弟正喝着橙汁, 饭菜还没动,他今天格外的精神, 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 一件蓝色牛仔裤, 黑皮鞋, 他还扎着领结, 不知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还是他心血来潮, 心情好。 他的梦讲完了。 而我已经不做梦了, 因为我本身就在梦里, 无所谓梦与现实, 一切都是一体的, 不曾分开。有人会解梦, 说梦是人的潜意识, 这话不错, 你如果睡觉前稍微调整一下自己的情绪, 或有意识的像某个东西, 某个场面, 某个状态, 或某个人,然后你看看夜里会梦到什么。
“我前天也做了一个类似的梦, 梦见你姐姐来到我床头说: ‘爸爸, 我来看你了’, 她穿着白色的裙子,我正睡着,被她的呼唤叫醒, 我睁开眼, 看见你妈妈正在酣睡, 天刚蒙蒙亮。 ”
爸爸说完, 沉思了一会就不再说了, 他嘴里嚼着鲜黄的鸡蛋, 然后喝了一口橙汁, “好了, 时间到了, 水生,你快点吃,妈妈要先送你去学校,青兰, 今天一定要记着买雏菊啊。 爸爸说完就走除了房门。 从没听见爸爸叫母亲的名字, 今天是头一次,青兰,母亲的全名是王青兰。
“其实每周我都想去看她, 给她带一把雏菊。”
关门之前爸爸又说了一句。
“其实爸爸不用每周去, 也不用每周买花, 一年一次就够了。” 我轻轻的说。


下午的时候, 大约六点半, 我的确看见爸爸拿着一大束黄雏菊朝墓地走去,手里提着一只水桶, 我跟着他, 他来到最里面的一排墓碑前停了下来,中间那个就是我, 青涩的石碑,应该是大理石的,上面刻着我的名字: 张水妮(1992-2010),旁边是我的一张彩照,就是我初中时的毕业照,不知爸妈为什么选这样一张照片, 我傻傻的,面色不严肃,也不高兴,反正就一个傻字。 下面还刻着几行字:“我们聪明可爱的女儿, 我们永远怀念你。”
下面是爸妈的签名,弟弟还写了几句:姐姐,你是一朵盛开的玫瑰。
咳, 死了, 大家都捡好听的说。
墓碑的周围种着各种各样的鲜花, 现在并不是是它们开放的季节,但它们却开放的非常茂盛。黄玫瑰, 白玫瑰,还有百合。不知为什么爸爸还要买黄雏菊,已经这么多了。可能是如果不带花他心里不踏实。他恭恭敬敬的将那束淡黄的雏菊放在了碑前。爸爸双手合十, 对着墓碑,嘴里好像在念叨着什么, 然后站起身,鞠了一躬,然后拿出水桶和一块毛巾,开始仔细的擦我的碑子。他擦得很认真, 神情专注而又恍惚。他好像把自己也擦了进去,他的动作非常的虔诚, 缓慢,圣洁,仿佛这是一个朝圣的过程。 仿佛他在擦上帝的眼睛。
墓碑顿时明亮了许多, 阳光照在上面发着耀眼的光, 而照片上的我一直看着爸爸, 好像在说:谢谢,谢谢父亲, 现在我觉得舒服多了。
父亲将毛巾放回桶里,又看了一眼那束黄雏菊, 然后大步向远处走去。
这是一束新鲜的野菊花,它散发着迷人的芳香,苦涩, 清淡, 优雅, 自然。 花瓣上还有几只清洁的露水, 新鲜的张放在空气里,在阳光下折射出彩虹般的光泽。
这个碑子经父亲一修理,果然好看许多,干净, 温馨。 我来不及闻那菊花的香味,紧紧地跟在爸爸的后面,我想对他说什么, 但嗓子堵着,什么也说不出来。
“爸爸对不起。”
我只说了这么一句, 因为当初我惹爸爸生气了, 他当初不让我跟杰克在一起, 可我没有听他的话, 结果我跟家里大吵了一通,真对不起,爸爸,告诉妈妈, 我也对不住她, 请你们原谅我吧。 还有一次我跟同学出去玩了可我偏说去补习功课,回来后你说我吸大麻了,你狠狠的给了我一记耳光,其实爸爸我没有吸, 我只是跟他们在一起, 所以身上会有那种味道。 杰克让我去的,他们那天吸了好多,还喝了很多的酒,我只是在那儿听音乐聊天跳舞什么的, 没干什么坏事儿,只是回来晚了, 惹您生气了,当然我的错误远不止于此,我开始就不应该撒谎,对吧。请您原谅我, 我今后再也不惹您生气了。
我喃喃的自语。
我一直都跟在爸爸后面, 墓园很大, 我们走了很长时间才出去, 他根本就没理睬我, 只是低着头,在想什么心事儿,他近来瘦了不少,背影瘦瘦的在霞光里走。 那身影显得特别的单薄和无力。 头上的白发也增多了, 背也驼了,一个人仿佛一下老了十岁。我有些看不下去,眼里满是泪水, “爸爸, 我现在挺好的, 您不必难过,我以后再也不惹您生气了。您不用每周都来看我,一年来一次就行了,反正我从来没有离去。我一直都在你们的心里。 所以, 来,还是不来,真的是无所谓,因为我无处不在。”
我停住了, 爸爸钻进了他的汽车。我没有跟上去, 晚安爸爸。
爸爸的车在灰蒙蒙的天空中慢慢离去, 我站立在原地, 墓园的停车场很久,看着周围那些高耸的石碑,决定一个人在墓园里走走。看看那些黑天鹅, 看看它们是否还在, 看那美丽的湖畔,还有乌龟。
一群乌鸦停在旁边盛开的紫荆花树上。一大束大把大把的紫, 真是让人心碎, 地面上叶落满了花瓣, 像花瓣雨刚撒下。
湖水还是以往的平静, 只是鸟的叫声越来越繁多。 雨又来了, 今年的雨水可真多,一个月把一年的雨都下了,刚在还晴朗。雨水打在湖面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 黑天鹅在湖边慢慢的走着,白天鹅还在水里游。一只老鹰飞过,停在旁边的木樨树上。我又来到了我的墓碑旁, 一个人在旁边的长椅上坐下,周围没有一个人。只有雨声洗刷着这里的一切, 这里的花, 这里的树, 这里死去的灵魂。 我闭上眼睛, 内心一片安宁。
雨越下越大, 一个中年妇女打着伞, 拿着一大束鲜花来到我长椅旁边的那个黑色墓碑。 她站住了,脸色出奇的平静,并没有让这雨水扰乱她的心情。她把百合花放在那儿, 然后就坐在我旁边, 闭上眼睛, 静静的,我可以感受到她的心跳,我甚至感觉不到她的悲伤, 不知这死的是她什么人,我看了一眼那个墓碑, 是个男的, 那个人大概30多岁,至少照片上如此,他应该是她的丈夫, 或是她的哥哥? 上面死的年限已经很早了, 20年了。可是她还在怀念。 她大概50岁左右,已经失去了青春的美丽,但从她的穿着打扮和她的举止看,她是一个优雅的女人。脖上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头发都是烫过然后再经过精心的梳理盘到了后面。她是一个白种女人, 有点像犹太人, 她的脸颊白皙,其实如果不是那皱纹,你会觉得她很年轻, 她年轻的时候应该非常美丽, 儒雅,而又高贵。 她的眼神里没有一丝哀怨, 眼神很清澈,画着淡妆,穿着一件黑色的套裙, 黑色的高跟鞋, 一顶沾有羽毛的黑色礼帽,总而言之她的打扮让我想起了犹太人,她可能还是一个贵族,这里的犹太人大都喜欢穿黑, 而且戴帽子, 脸很白。 总是很严肃的样子,不过, 她是一个高贵的女人。我又多看了她一眼,她好像正在闭目养神, 又好像在想着什么久远的事情, 久远的, 但却是美丽的。或许她是他的妻子,她在想他们的初恋,或者结婚的那个傍晚, 或者一起去度蜜月的那次旅行。我胡思恋想着, 但却喜欢呆在这儿,看着她坐在我身旁, 没有害怕,只是温暖,我希望可以永远的这样做下去, 揣摩她的心思。
我想到了一纯。 在这样的雨里, 一切仿佛又过了一个世纪,穿过厚厚的墓碑,穿过深深地太平洋,我仿佛又看见一纯那像温泉一样的眼神,他即便不唱歌,那纯洁的光亮也会从他的肌肤散发出来。就像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泪水,想到他, 我想到的是圆融,那像海洋一样广阔深沉的光,如一片粉色的莲花次第开放。
他永远也不会来这个园子的, 他不知道我埋在这儿, 他不知道,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我决定离开了,不想再在这个园子里呆下去,我决定永远的离开它。 再见了英吉利娜墓园, 再见了亲爱的爸爸妈妈。我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着,我还会回来的, 还会回来看你们的, 在餐桌上, 在花园里,在卧室里,在北京高高大大的白杨树下。
一团蓝色的透明火焰在我的身体徐徐升起,在夜色中逐渐变得清晰。

落入凡间的精灵 Part3



我还是没有打定主意是否要到家里去看看。 街上人越来越多,一个中国旅游团在中国剧院前不住的照相,他们看到吴宇森在水泥地板上的签名,兴奋的拿起了相机。他们还不知道昨天这儿死了一个中国人, 他们来自远方,他们没有时间想那些烦心的事儿。我可以听到他们在用中文说话,听起来好亲切。这时一大帮人举着牌子拿着大喇叭到处在宣传基督, 我以前见过他们,一个基督教会的。记得他们曾经也给我发过传单,说你赶快信耶稣吧,他是唯一的神的儿子, 你如果不信, 今天突然在车祸中丧生, 你会下地狱的。我接过他的传单, 但什么也没说,只是微笑了一下就走过去了。 现在他们依然在造声势,可能每个礼拜都会来这里,因为这里的人多。可是从他们焦虑愤怒的脸上我并没有看到耶稣特有的平和。 看着他们从我身边走过,我这才松了口气。这时我看到一个小女孩在一颗星星面前放了一束鲜花, 又点燃了一个蜡烛, 她大概很小, 只有12, 3岁。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迈克尔杰克逊的星星, 我突然想起来, 今天是他一周年祭日, 去年的今天这里人生鼎沸,无数的鲜花蜡烛还有哭声,一年之后,这里静悄悄的。只有这一个女孩。 我仔细看了一下,蜡烛下面还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亲爱的迈克尔,谢谢你跟我度过了这么多美妙的时光, 你是一个特别的英雄。 不管他们怎么说,是你改变了我的生活, 在我眼里,你永远是一个天使,现在你终于回到了天堂, 再也没有人欺负你了。一年了, 我想问问:你在天堂还好么。 永远爱你的加利。哇。 这么感人的语言, 她的字体歪歪扭扭的,但却写得很认真,一看就知道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
她默默的在那儿又呆了一会儿, 然后就走了, 而那新鲜的蜡烛的火焰依旧在燃烧着。照亮了整个好莱坞的街道。我突然间有些怅惘,看着她的离去,不知是什么滋味。 这时一个老人开始拿着笛子吹, 亚洲摸样的老人, 个子低低的,戴着一个牛仔帽,手里的笛子在他的嘴里像是最美的一首曲子。他是一位盲人, 前面放着一个盒子, 路过的人可以在里面放钱。可我看了一下,里面空空的, 要是往常, 我肯定会把我的零花钱给他的。咳,死了就这么麻烦。我默默地听着,周围没有一个人驻足,大家都匆忙的从他身边走过, 但没人留意到他, 仿佛他根本就不存在。 他的笛声哀怨凄婉,曲子我很熟悉,我记起来了,就是西游记的主题曲:《敢问路在何方》。
原来死了竟是这么难受, 因为你想帮助别人, 但却无能为力。 我眼巴巴的看着这位老人吹完最后一支曲子, 然后孤独的离去。
只是, 街道依旧仓皇。 我刚死, 昨晚刚死, 但我不得不承认, 刚死的我有点焦虑和紧张。
我想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我们家坐落在贝弗利山庄的别墅区里, 一幢三层的大楼, 你应该说你们家的条件还不错, 这座房子要多少钱哪。 200万,我告诉你。不过爸爸妈妈妈要花一辈子才能还清这笔贷款。还清了, 人也老了, 甚至死了, 这件事听起来是多么的糟糕, 每次想到这儿,我就觉得这是一件耸人听闻的事情。又荒唐又可笑。
所以住在这里的豪宅里我并不高兴,也没见爸妈高兴过,一想起要过三四十年才能将债务还清,他们的高兴劲儿就没办法起来。不过这座房子倒挺美,院子很大,外面都用大黑铁门圈着。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果树和花束,比如芒果树, 橙子树, 香蕉树,柠檬树。各种各样的鲜花,玫瑰,紫罗兰,栀子花,木槿,紫荆。爸妈并没有功夫拈花惹草摆弄院子里的这些玩意儿,每个礼拜都会有一个墨西哥园丁按时过来给我们家修枝剪叶浇水施肥什么的。爸妈每天就是工作,他们所做的一切仿佛就是保留这幢房子,可是其实他们从来没有真正享用过这个房子,他们没有在圆月的夜晚坐在有凉棚的长廊上喝茶,看树叶子在风中摆动,听花儿在夜间开放的声音,或者偶尔一只小松鼠爬到院子里,他们没有尝过给松鼠喂食的乐趣。远不止如此。后院那个巨大的游泳池他们从来没有用过, 夏天的时候,我经常邀请同学来家里游泳,父母总不高兴,说会把游泳池弄脏了,她还得请人来清理。 他们不懂得生活的乐趣,怪不得白发越来越多。我不是怪他们,我只是可怜他们,成为了工作奴, 房奴,妈妈说到美国来的目的就是想买这样的一幢房子,不是为了挣钱享受来美国干嘛? 可是,妈妈,您真的享受了么?您究竟享受了什么?!
我正在胡思乱想之时, 便穿过了那扇大铁门。 进门的时候,院子里一片安静——从未有过的安静,狗也不叫了,也没有猫的声音。我心里咯噔一下, 我知道我的死爸妈已经知道了。
他们一定伤心死了, 他们一定哭了一整夜,他们肯定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尽管我活的时候我们经常吵嘴,可是我死了,所有的矛盾争端都消失了, 一切都安然无恙,一切都没有问题,因为要他们头疼的那个孩子已经永远的离开了。

客厅的门被我推开了。 我听到了弟弟水生的哭声。 “姐姐什么时候回来啊?”那时正是午饭时间。客厅里沉寂的如死神已经来临。弟弟仿佛不知道我的死,他只是大呼小叫的说想我。爸妈则低着头。把米饭硬往嘴里塞。这时妈妈抬起头来,我看见了她红肿的眼睛。 “唉,水妮的命真的不好,这也没办法。我们还得接受。”
“不过杰克自首了, 说是他干的, 我早就告诉水妮当初不要搭理那小子, 可她不听,现在来不及了。”妈妈接着说。爸爸依然不吭气,他的眼圈也是红的,他们昨晚肯定都好好的哭了一场。而我却感到特别的平静。 从未有过的平静。 “妮妮已经死了,至于他们怎么处置杰克我觉得都不重要了。” 爸爸终于说了一句。
“唉, 又不能把死人救活, 有什么用啊?
我只能保佑上帝让她到他那里去, 但愿她现在已经在天国了。”
妈妈双手合十, 她开始祈祷她所以为的上帝, 她喃喃自语几声, 我没听清。
父母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因为他们每个周日都要到附近的教堂去,从小的时候拉着我和弟弟一起去,后来我稍懂事一点,大概12岁那年,我就不再去了。因为那里所有的一切都让我感到陌生和无聊,尤其是当神父假惺惺的用他那尖锐的嗓音诵读经文,每次结束时老是说基督耶稣是唯一的神的儿子,我们必须坚信,这样死了可以进入天堂。在他们的眼里我现在应该已经下地狱了,因为我生前并非是一个基督徒,我什么徒都不是,我什么教也不信,我只是信院子里开满的花朵,以及夏天的海边,那金色的如流沙一样的海水带着沙粒从我脚心划过。我只信奉这些带给我快乐的东西,如果你偏偏问我信什么神,那我告诉你,我信的唯一神是太阳神,只要太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就觉得很幸福。每天看着太阳升起本身就是宗教,这是我的信仰。我觉得爸爸妈妈搬到美国的唯一好处是:我们来到了洛杉矶,美国的南加州,这里一年四季阳光充沛,没有冬天,雨季也很少,大多数的时候阳光是新鲜透明的, 像金丝绒一样。
“你的姐姐到上帝那儿去了, 不必再问了。”
妈妈突然对弟弟说,
“上帝那里?那她永远都不会回来的,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她?”
“当你去见上帝的时候您就会见到你的姐姐的。 ”
弟弟不吭声了。 只剩下了干巴巴的咀嚼声。
桌上有一份牛排,看上去已经凉了。而我经常坐的那个靠窗的位置还留着,我的碗筷都在那里,碗里盛满了米饭。跟往常一样,但这次却没人动。桌上除了一盘牛排,还有一个炒豆角,我真不忍心看他们把那些肉吃下去。我早就成为素食者了。早在我上初二的时候我就成为了素食者,那是因为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落在了海里,我呼喊着,但没有人来救我, 这时一艘船过来了, 船上的人给我他的手,说你必须吃素我才救你, 我说好,你说什么条件我都同意。然后我醒了。醒来了却无法入睡,因为我那时还不吃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吃素,可是自从那个梦后,我突然就没有吃肉的欲望了,一点没有。每次妈妈做肉,我总是离得远远的,因为我连看也不想看。每次感恩节妈妈总要做两个火鸡,而我却躲到离贝弗利山庄不远的一个印度庙里吃素火鸡,那味道鲜美极了,那里的人都吃素,里面的人不只是和尚什么的, 其实他们出家了,但没有削发,他们也不是什么宗教,只是一个灵修机构,里面有一个很便宜的素食餐厅,其实是自助餐,每天去那里吃饭的都是全城各地的素食者,很多赫赫有名的人也去那里。而到了过节什么的,他们都会有特殊的自助餐,比如感恩节这天,他们会做很多素火鸡,你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素火鸡,那我告诉你,其实就是用豆制品做的肉,很类似我们以前的“人造肉”,吃起来很可口。而到了节假日都是免费为吃素的人提供一个聚会的场所,你可以遇见各种各样的人,大家都彬彬有礼,都很热情,我去了几次,后来觉得吃素的人原来都这么仁慈, 我想我做的梦一定做对了。现在又到桌上摆的这些肉, 我突然有些不舒服。这种不舒服以前也有过, 但这次, 却更加的强烈。我突然觉得吃肉跟吃人没什么区别, 一想到这儿, 我就觉得当初做的那个梦是有它的原因的。
我转移了视线, 现在发愁父母的或者说搅合我们家安宁的并非是桌上的这盘肉, 而是水妮的死亡, 这是不得不接受的现实。
我发愣的坐在我的椅子上,往弟弟的碗里加了一勺米饭, 因为他的碗里空了, 他连头都没抬起, 一口气就将我加的饭咽下去。
“姐姐回来了我还要让她带我去大峡谷!” 他突然说。去年暑假我跟几个同学开车去了大峡谷,顺便把弟弟也带了去,我们在夜里搭帐篷,晚上看星星,很是开心,弟弟说这是他最快乐的一次旅行。我开的车,弟弟说坐的车最安全,爸妈开车就像疯了一样,他说一点儿不稳当。对了,我得到车库看看我的老丰田。这时妈妈突然开口了:
“水妮那辆车卖了吧,虽说卖不了多少钱, 但放这儿也是麻烦,没人愿意开她的破车。”
“什么?要卖我的车?不行妈妈!”
我朝她大喊, 可她听不见, 急得我直跺脚。这时爸爸开口了, “我看留着吧,给水生,他16岁了可以开。”
“是啊, 我要姐姐的车, 去年我们就是搭乘她的去大峡谷的, 姐姐车的性能可好了!”
弟弟站起身,走到妈妈面前, “你别看那辆车破,但它的确质量很好啊。”
“是啊, 我们不能卖, 这是水妮自己攒零花钱买来的, 尽管是二手车,但水生要就留给他吧。”
我终于松了口气, 还是爸爸和弟弟开明些。
我来到车库,我的车还在,不过它看上去显得很破旧了,上面落满了灰尘,我很久没有清洗它了,最后一次还是三个月前。车的前灯也坏了一只,但我心中却涌起一股温暖的感情。我仔细的抚摸着我的车身,银白色的。日本车的性能真的很好,尽管外表看上去很一般。我以后再也不能开我的丰田了,可能还会开丰田,但不会是这辆丰田。爸妈的两辆宝马停在旁边,我看也没看就走了出去,我从来就没喜欢过宝马,从来没有。
我又回到了客厅, 此时妈妈正用恶毒的语言埋怨爸爸, “你今天做的牛肉也太咸了吧! 让人根本没办法吃!你想让我死啊?!”
爸爸说:“你别说了, 这是昨天你做的晚饭剩下的, 我不过热了热。”
妈妈没话了, 我看了一眼餐桌, 那一盘牛肉还在那儿放着,几乎没动,弟弟好像一片也没吃。 昨夜我没在家,我去了那个该死的派对,所以也不知道妈妈做的肉咸不咸。 我已经好久没有吃妈妈做的肉了。 他们一般都不在家里吃午饭的,但只因为我死了,所以今天大家都在家。
“我今天打电话给水妮在安吉丽娜定了一块墓地。”
“安吉丽娜?多少钱哪?”
“你别问好不好, 人都死了, 还算计钱?”
“正因为人死了才算!你告诉我多少?”
“8800块。”
“这么贵? 小小的一块地方竟然这么贵?”
“水妮喜欢那块地方,她活着的时候我们跟她去过一次, 教会里玛丽的女儿安娜就埋在那儿。 我们给她送花的时候,水妮也去了,说她喜欢那块地方。”
“喜欢? 她没说死了要把她埋在那儿啊?”
“你, 你怎么这么说话?”
爸爸显然生气了, 但我没有。 我心里有些不好受, 因为我要被火葬了,因为那片园子里基本上都火葬,因为实在太拥挤了,大家都是埋一个骨灰盒而已。不过我的确喜欢那块地方,因为里面风水好,有一个很大的湖, 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让人不觉得是一个墓园, 而是一个公园,夏天的时候,院子里还会在东面高高的白墙上放映古老的黑白恐怖片,经常是三四十年代好莱坞的经典, 所以我觉得它是一个不错的娱乐场所,而非住死人的地方,进去后, 你会感到一种特别的安宁。里面有很多鸟,很多我都没见过,湖中心永远漂着两只黑天鹅和两只白天鹅。所以对于他们把我安葬在那里的决定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其实在中国城以东也有一个墓园,不过很便宜,4000块都可以买到, 我们现在换还来得及吗?”
“我说不换就不换!” 爸爸站起来。 他显然生气了:“水妮生前你老骂她, 死了你还这么小气。这像个当妈的吗?”
“哦, 我不像当妈的, 你就像当爸的了?水妮生前我也没见你说她几句好话啊!”
妈妈急的跳起来,一家人又炒作一团,弟弟干脆到隔壁看电视去了。
“爸妈, 你们别吵了好不好, 生气不利于健康, 你们每天高高兴兴和睦相处多好,不吵有多好?我死后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你们不吵架了。”
不知他们听见了没, 我喊的我嗓子都哑了, 这时妈妈突然站了起来, 一个人走到了卧室,然后我便听到了呜呜的哭声。爸爸“唉”的一声又叹了口气。 他斜坐在椅子上, 头低着。
“水妮都死了,我们还吵什么劲儿啊。应该清静些,好好的珍惜对不对?安安静静的过日子多好。其实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要,我觉得我最幸福的时候就是我们全家四口一起吃饭的时候,哪怕工作压力再大, 可是一回到家里, 想想四个人在一起,温温暖暖的天伦之乐,多好。可是我为什么曾经并没有感受得到呢?每次吃饭都是急匆匆的, 10分钟吃完, 马上就看新闻联播,根本没时间跟孩子和你聊天啊。 ”
爸爸眼睛空洞的望着我空着的那个座位,我不知道他是对我说, 还是对妈妈说, 还是自言自语。 我的泪流下了,我恨自己活着的时候老跟爸妈顶嘴, 唉,说他们不理解我,其实谁又真正的理解他们呢? 他们的痛苦和欢乐,他们那一筹莫展的心。爸爸的话说到我心坎儿上了,因为我曾经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坐在一起跟爸妈还有弟弟一起吃饭, 尽管我们四个人吃不到一块儿,因为我吃素,但我不是真的有意跟他们作对,相反我觉得很温馨, 跟家里人在一起干什么都好。而吃晚饭是我们四个人唯一在一起的时光。尽管晚饭有时也会争吵几句, 但我心里开心,我说不出来,只是心里感觉得到一种幸福。真的希望爸爸妈妈能够原谅我,我曾经真的让他们生那么多气。可我真的不是一个坏小孩,我希望他们不要过于的悲伤。因为我的离去。 我有时说的话也很刻薄,但我不是故意的,都是言不由衷。语言真的是具有很大的杀伤力,你可能说的时候不注意, 根本就没意识到,就说出来了,但给对方的伤害可能会很大。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说不好听的话了。要说就说好的给别人听,要么就不说。过去的已无法改变,我只是在内心请求那些我曾经伤害过人的宽恕。
母亲还在那儿伤心, 或许哭能解决些问题, 让她把内在的悲伤都释放出来吧。 “爸爸妈妈, 我还会再来的。” 我又看了一眼斜靠在椅子上的父亲, 他的脸色明亮了些许, 他 站起身走进了厨房, 而我则不动声色的离开了这个我曾经属于我的家。




除了爸妈以外, 我想的最多的是我高中时的班主任,席勒格先生,一位真正的绅士,是我最尊重的一位老师。他教我们数学,当初就是他推荐我上斯坦福大学的,他还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推荐信,说我是一个品质多么优秀的孩子,有很多的创造力, 待人又好,喜欢帮助别人, 而且还有很多特长, 比如她炒的素菜就很好吃,而且她会在35分钟内做一套晚宴性质的素套餐。席勒格先生说的都把我捧上天了。不管他们是否选定录取我,现在都已经无所谓了。不过席勒格先生说的是实话,我的确可以在35分钟内做个五菜一汤的素套餐,我只在杰克的生日晚会上露过一手, 在家里妈妈从来不让我进厨房,提到素食,他们更是毫无兴趣,而席勒格先生之所以知道恐怕是班里的同学告诉他的,因为去年杰克过生日班里的很多同学都去了,本来也要请席勒格先生来着, 不过他生病了,所以没有参加。 可能班里的同学说我做的饭菜很好吃吧,而且速度惊人,这在美国人看来是很了不起的, 因为他们基本不做饭,顶多就是买现成的汉堡面包或三明治面包,在里面加些生菜奶酪还有现成的牛肉片就行了,就这么简单, 根本就不用烧火, 一切都是现成的,在超市都可以买到。 唉,现在再也不能给大家做饭吃了, 班里就我一个中国孩子,以后他们可能再也吃不到正宗的中餐了。席勒格先生现在一定知道了我的死讯。他现在一定伤心极了。我来到了我当初的校园,我直接就到了席勒格先生的办公室。 他正在跟我们的校长格林先生说话,席勒格先生看上去神情很严肃,甚至还有些紧张,我看到的是他的正面, 而校长先生正背着我。我只感觉空气中的每一个微粒都是紧张的。只听席勒格先生说:“水妮已经被斯坦福录取了,今天接到的通知书。”
沉默。 校长先生和班主任都在沉默。 死一般的沉寂。后来只听校长唉了一声就站起了身:“我们给她开一个追悼会吧。要特别隆重的。一切都拜托你了。”说完他就推门出去了,我估计他也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在我的印象里校长是一个很严厉的人,每次看见他总是低沉着脸, 好像有什么心事, 他好像总有什么心事儿,外面传言说格林先生得了晚期的肠癌,不知是真的是假的,我们就没见他休息过, 生了病还是每天在学校里。 他可能觉得自己活不了多久了,所以还不如把最后的时间贡献给学校。看着格林先生走出去了,我心里依旧不能平静。此时席勒格先生的脸稍微缓和了一些,在平日他是一个相当温和的人,以至于大家都叫他“温和先生”。“温和先生”人的确不错, 从来不批评学生,他总是看到每个人身上闪亮的那一点,然后把它扩大,这样孩子没有自卑心,反而越来越自信,从而内在的潜力也就自然而然的被开发出来。
“下周一的追悼会……”席勒格先生一个人坐在椅子上, 喃喃的说。他看上去神情恍惚, 我有些想哭, 但没哭出来。 我只是觉得一切像梦一样迷离。变化, 无常, 这就是所谓的生活? “温和先生”不再温和, 他现在是悲伤的, 而校长也从身体健康到生命垂危, 这就是我们所要的生活吗?我不敢再想下去, 我的尸体很快就要被处理掉了, 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现在她一定放在太平间里, 天哪, 我真不愿意看到她现在成什么样子了。

如果你问我, 是的, 追悼会的时候我去了。我本身没打算去, 都是好奇心的驱使, 我参加过很多追悼会, 但从没参加过自己的。
班里的同学都去了,还有林奇,那个腼腆羞涩的男孩子,上课他老是坐在我的背后, 总是用他那忧郁的眼神看着老师讲课。他非常的安静但总是偷偷地送给我电影票或给我买个汉堡什么的。他是那种默不作声的人, 但非常的心细, 属于那种敏感多思的孩子,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伤过他的心,因为他送给我的电影票我从离开没有用过。从来没有如约。 我只是偷偷地将电影票撕掉。现在好了,他再也不必为我买电影票了,也不必在电影院门口等我三小时,最后一个人忧伤的离去。 我没有法子,我从来没有向他道歉过,但我心里现在还是有些内疚的,毕竟伤害一个年轻男孩的心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拼命地学习, 在爸妈的压力下,我的课外活动和交际关系明显的减少了,尤其是上了高中之后。而现在, 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现实是,我在我的追悼会上。
大家都穿着黑色的西装,肃穆的站在我的遗像前, 校长在, 班主任也在, 今天他的脸色依然沉重。 我瞥了一眼,杰克也站在最后,好像也很忧伤,不知是装出来的, 还是他真的为我感到悲伤。这些都不重要了, 因为我已经听不到了,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已经退开了这场戏剧,我将永久的离去。
杰克的旁边站着他的新女友, 就是我在他的公寓里碰见的那个。 他们的嘴里都有股大麻味儿,看来不吸点大麻他们哭不出来。美国中学里流行的就是大麻,几乎人人都尝试过。 我倒没有, 因为第一次闻见那味儿我就头晕,而美国人是为了放松,追求所谓的“high”,显然杰克今天没有放松,他反而有些紧张, 他瞥了一眼他的女友,他们相视的而笑,那笑中有一点的勉强。
父母也来了, 还有弟弟, 都是一身黑。 母亲的眼圈是红的, 而弟弟却显得很兴奋,他穿起来去年妈妈在欧洲给他买的新西服。还扎着领结。 爸爸也扎着领结, 在场的所有男士都扎着领结, 而女生则都穿着黑色的裙子。
班主任开始致追悼词,他说:“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我们以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清晨来祭奠我们亲爱的水妮同学, 水妮是一个好同学,自从入校以来,一直认真学习, 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一个心地善又勤奋好学的好苗子。我们除了悲伤还有欣慰,因为她陪伴我们度过了将近三年的时光,现在我将斯坦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郑重的交给她的父母, 水妮没有辜负我们,我们将永远的怀念她。”
先生的声音低沉, 但有力度,我发现同学中好多都哭了, 他写的真好, 他没有写我的缺点, 人死后就这样,大家都来赞美你。 不管他们是虚情还是假意。
爸爸走上前, 隆重的用双手从席勒格先生手里接过那滚烫的烫金通知书。
人都死了, 要那玩意儿干嘛, 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求求你们别那么肃穆,别那么悲伤了,好么?让我看着不舒服。 真的, 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气氛, 我最讨厌的就是参加什么追悼会, 特别是自己的追悼会,今天是头一次。
我回头又看了一眼林奇, 他的眼里饱含泪水, 他要代表同学发言了, 还没有说一句, 他就哭了, 我实在受不了了,真的,外面阳光明媚, 我得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想想再过一个月就是我19岁生日了, 但跟我没有关系,我永远18岁,永远的停留在花季。




看到家人朋友老师同学这么伤心, 真让我受不了, 我还是自己呆着吧, 让自己安静下来。 我也不想去那个英吉利娜公墓了, 我不想去看,真的不想去, 尽管我以前经常一个人往那儿跑。我现在要的就是安宁。 我一个人在城市晃悠着, 这时天变了, 我一个人来到了海边。我圣莫妮卡的海边走了好久,看见几个孩子在玩耍,还有几个不要命的正在冲浪——这么冷的天,至少马上要下雨啊,可他们好像无所谓,滑的更起劲了,一个大浪过来,一个男孩子在滑板上被打翻到水里, 转眼就看他游着抓自己的板。看来他的技术还不行。
我看了一会儿孩子们在沙滩上盖城堡,也不管天阴不阴,他们玩的正起劲,突然间大雨就下来了。这些孩子四处乱窜,沙滩上就剩下我一个,而冲浪的依旧在水里起伏着。
在海边淋大雨真是一种奇妙的感受,这对我来讲确是多么的无所谓,我以前老是喜欢来海边,一个人,或者跟杰克一起,而且晴天我不去,偏偏要等到下雨,下小雨还不行,非要下大雨。杰克说我有病,他每次都要拿一把伞,而我喜欢的就是不打伞,在雨下淋个精透。
我喜欢被雨水洗刷的感觉,妈妈说你别感冒了,其实呢,每次我都没感冒,相反身体要是有什么不舒服,被雨淋过去就好了,朋友们都觉得很有趣,因为没人喜欢淋雨,所以我在大家的心中一个傻丫头。现在我一个人站在洛杉矶的海岸,海的另一岸就是我的祖国,想到我已经8年没有回去了,而且如果回去,也是一个死人,想到这里,心里竟然无比的悲伤。 一只海鸥停在了我的肩上,我擦干了眼泪,缓缓的朝对岸走去,其实不是走,是飞,我一闭上眼睛就飞了起来。中国跟美国之间的距离有7000多公里, 而我到达的时间却不超过一秒中。
我到达的地方是我日思夜想的北京。 其实两年前我跟父母去过一次北京, 我想起来了, 那是我刚上高中不久, 16岁吧,第一次回中国,兴奋劲儿就别提了。尽管只有短短的几天,但我却记忆犹新,我想起来了,关于那次旅行记忆最深的是我遇见了一个会唱歌的男孩子,他正在西单的地下道里,我和父母还有弟弟刚好路过,我们刚从王府井回来,这是来北京的第五天了,第二天我们就要回去,可是在下楼梯的那一瞬,我看见了他,在一个角落里,抱着吉他弹唱, 我是先听到他的歌声的,然后看到了人,他低着头, 戴着一顶破旧的橄榄球帽。瘦瘦的,小小的,手指像青葱。他抱着吉他,我不知到他在唱什么歌,只知道歌里唱到: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后来我回去查到这首歌叫《天使的翅膀》,比原唱要好许多,他的声音纯净,低调的美丽,我只记得我哭了,我独自站在那里眼泪就流了下来。从来没有哭过,但这一次,眼泪流下来,多么的不容易,我从来没有听到那样的声音,我从来没有如此的被打动,兴许,在美国我没有机会听到中国歌,甚至中文也快忘了,但这一次,我在中国,我的祖国,我却听到了这么好的声音,他仿佛来自天堂,像天使一样在地下道里歌唱,这么美,反正我在美国8年,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单纯的声音。 父母催我走,他们只是瞥了一眼这个不起眼的歌者,然后就走了出去,可我还留在地下道里,后来是弟弟下来叫我的。我擦了擦眼泪,这时他抬头了,抬头的那一瞬我有点晕眩,四目相对,没有语言,只是一种熟悉,我只觉得我站在那里仿佛一个世纪,没有语言,一切都是熟悉,灵魂仿佛看见了它的前身,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那瞬间的感受,只是感到一束光芒从我的头顶滑到脚心,瞬间我觉的身体很轻,我好像要朝他靠近,这时弟弟拽了一下我的衣服,把我从梦中惊醒。刚才是一场梦么?回到旅馆,我还是沉迷在刚在与他互汇的光芒里,我不知该怎么解释,或者用什么样的名词来定义我那种感受,我只有一个冲动:我不想走了,我要留在北京。我把这个想法给父母说了,他们坚决不同意,他们说:怎么?你爱上了一个臭要饭的?连父母也不要了!我大哭,哭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我又去了那个地道,但是男孩没有在吉它也没在,我昨天目睹的一切都消失了, 真的像一场梦。
我最终一个人在西单坐了好几个钟头,离飞机开还有3个小时,妈吗说你如果不跟我们走,你就不是我们的女儿!我就没生你。爸爸说你疯了你。我一个人坐在西单地下道,他一直没来,我却做着或许是最困难的思想斗争,走,还是不走?最终在胆怯的驱使下,我还是走了,因为我怕跟父母闹翻,我怕让他们不高兴,兴许他明天会来的,今天可能病了,来不了了,可是今晚我就走了,不知何时才能见面。就这样, 我遗憾的离开了北京。
回到美国后,我被父母好好的教育了一番,没有办法,只能将内心深处的东西压到最里面,直到自己也看不见。
现在我又回来了,不过,是以死人的身分,我第一个要去的就是西单地下道,可是里面黑暗潮湿,什么人也没有,除了几个过路人,我独自在他当初歌唱的地方蹲了下来,把当初见他的场景又仔仔细细回忆了一遍,然后我就去了王府井,也不为什么,就是想去那儿逛逛。我看到一大推人正围着什么,热闹异常,就在王府井的中心地带。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子正在签售什么,旁边是他的招贴画儿,上面写着:郑一纯新专辑发售会。旁边还放着一大摞的唱片,后面是长龙一样的队伍。女孩们在疯狂的叫喊。原来是一个歌手啊,这些人都是他的粉丝,以年轻的女孩儿居多,也有年龄大一点的。我正想转身离开,突然那男孩一抬头,他一抬头我便认出了他。那你一定会想象得到,他是谁。不用我说,你或许还记得两年前我在西单地下道遇见的那个男孩。两年了,他还没有变。变的可能是外在的衣装,但那眼神永远无法化妆,尽管你有多大的本事,你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形体,但你改变不了他的眼神。又遇见了。我心里禁不住热泪盈眶。他抬头正在跟一个三岁的孩子握手,微笑着,抱男孩的年轻妈妈眼里也满是微笑。他的心里也是个孩子。尽管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没有笑,但那种纯度,那种清澈干净透明的感觉一致,心清眼明,从他的眼里我看到了他的灵魂。当然他没有看到我,我就站在那个年轻妈妈的身旁,我就这么望着他。他很认真的在唱片上写下郑一纯三个字。他的每一个手势,一颦一笑,都是认真的,都是发自内心的。所以,如果你遇见他,在王府井,或在某个地下道,一定要把我写的话告诉他,因为我已经没有办法告诉他了。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 黑色的领结, 一脸灿烂的笑容。他正低着头, 我轻轻地打了个寒战, 他手中的笔落下, “真对不起, ”,他抱歉的对年轻的妈妈说。他又抬头了。那件白色的衬衣对他正合适,他看上去像个天使。这次我看清了他芙蓉般的面容,和透明的皮肤下闪烁的柔美的光。他可能没有注意到,但我注意到了。那天在场的所有的人都可能没有看到,但我看到了。见他的第一次我就看到了。今天不过是重温那种美好。唯一的不同时,他看不到我了,可我,却依然可以看见他,看见他眼里的光华。带光的泪。 “亲爱的孩子,还记得我吗?!” 我禁不住说了一句,就在另一个女孩拿着唱片恭恭敬敬的来到他面前想请他签名的时候, |“一纯!还记得我么。” 我的眼里含着泪水。他默默的注视着前方,一瞬间的功夫,他就恢复了常态,他仅仅愣了那么一下。他听到我了么。他是否嗅到了我的气息,那里太嘈杂,他或许无法接受到我的信息。但是,他一定感觉到了,就那么一点点。因为从那一瞬间的出神,我仿佛看到他觉察到了热闹以外的东西。在一个嘈杂的地方,再专注的人也很难保持湖水般的安静。安静了,完全安静了,他或许就听到了,那个在他心中挥之不去的声音。纯洁的光芒,他一定感受到了什么,因为我看见他偷偷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洁白的手绢,用手紧紧握着。我相信他没有忘记两年前那互汇的光芒, 没有。
他把名字终于签完了,这孩子,看上去还是满脸的微笑。他站起身,要走了,他走哪儿我跟哪儿。他现在已经不自由了,我再也不会在西单的地下道清冷的角落里听他唱歌,看他眼里的泪水,他已经成为一只被赶上架子的鸭子。我心疼。他正和一大帮歌迷合影,她们是那么的爱他,你可以看到他让很多人快乐,但这确实以牺牲自己的自由为代价的。很多人拉住他,不让他走,他终于在工作人员的保护下脱离了虎口。
他钻进了一辆汽车。
车开的飞快,但我可以跟得上。车在一座大楼前停下了,然后转了弯,进了停车场。他们来到了一层,一个演播室。我跟着他往化妆室走,我跟在后面,用手拽他的耳朵,他没反应,只是打了个喷嚏。我牵上他的手,他的手指冰凉。
他进入了化妆室, 里面太嘈杂, 我没进去。我在走廊里溜达, 感觉很冷,里面人来人往,让我找不到安宁,这时一纯出来了,白色的衬衣外加了一件西服,他看上去有些憔悴,尽管刚才化妆师又好好的给他补了一下妆,男生的妆当然画完后在电视上你看不到,但在跟前,面对面的时候,你可以看得很清楚,比如脸上的白粉,还有唇上的膏。我不知这是悲哀还是庆幸,因为当初在地下道里他可没化妆,他带着他的棒球帽,很自然的在那儿唱歌。不过这些都没关系,关键是他现在比刚才要憔悴很多,可能是工作太累了,动不动就演出,动不动就接受采访,他自己的时间究竟有没有?
他回头了,正好与我的目光相对,此时走廊里充满了阳光,无数的尘埃在阳光中舞蹈,我感到有些晕眩,他停住了,他的眼神又明亮了。不知是否他可以感受我的存在,我相信能量的相通和给予。还有彼此的交换。 “我们又见面了一纯。高兴么?我想你一定记得那个北京的午后,那个单纯的失落女孩儿在地下道里等了你许久,可她最终还是没有背离父母,踏上了开往美国的飞机,她并不知道那是一条不归路,因为她当初是想守在你的城市的,那个有你的呼吸的城市,有你的气息,现在我们又见面了,已是来世。。。高兴么。” 一纯的视线已变得模糊,很朦胧又很恍惚,不知他在想什么,不知他是否能感受到我的感受,无数的分子微粒在空气中舞蹈,我感觉的只有这些。我想对他说些什么,但最终没说,这时一位工作人员把他拉走了。他侧过身,又朝这边张望,他侧目的样子,身体的语言以及每一个细胞仿佛在诉说着什么,不情愿?或舍不得? 我突然间有些悲伤,朝他大喊:“ 喂!你还记得我么?如果你还记得,那么你看我的眼睛会哭泣。”他的背影终于消失了。我有些枉然的在那儿站了一会,仿佛他从不离去,从不远离。

我可以感受到你的气息,那最纯洁的一道光,一条河流,在那么嘈杂的环境里,我看到的是一个天使,这个天使兴许会有他的寂寞。当两个生命面对彼此的时候,是需要返璞归真,还原真实。别人看到你的光环,我看到的更是你的悲哀和寂寞。有谁懂得失去自由的艰辛?其实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是上天最美好的创造,不过这个社会却编制了许多不合实际的等级,兴许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名人无法真正快乐的原因。你的容忍和淡然可能是上天赐予的最好的智慧,而我到了死后才开始学习。 这是朝圣,是回归,是寻找源头之光是为了心中的信仰,我随风而去,飘到你的身边,我又回来了一纯, 你听到我的呼唤了么。我在走廊里踱步, 心却在颤抖。

落入凡间的精灵(灵性小说)Part 2

2
我突然想起我小学的一个同学, 他也死了, 不过比我早几年而已。那是我来美国的第二年, 我刚上小学六年级, 班里转来一位新同学,他叫潘子树, 很特别的一个名字, 英文名字就叫Tree。子树不是纯粹的中国人, 他身上有五种血统, 中国, 法国, 非洲, 日本, 和意大利。他看上去黑黑的, 但不像非洲人那么黑, 是黝黑, 都是太阳晒出来的吧。 他看上去更多的像亚洲人, 不过鼻子高挺, 头发也是黑黑的。他是在开学一个月后转到我们班的, 很奇怪, 就是一个插班生。 他矮矮的, 胖胖的, 身子很结实, 眼睛大大的, 有些羞涩。 眼睛有些深陷,像西方似的。 喳一看上去像一个没被上帝修饰好的墨西哥人。 有些粗糙, 不精致。 不过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 不知为什么, 可能是他淳朴的气质。他喜欢笑, 傻傻的, 憨厚的笑, 让人觉得舒服。很实在, 也很害羞, 有时他那双大黑眼睛让你觉得它们像钻石一样能把你看透。
我喜欢看他笑, 他一笑, 我心里就舒坦, 说不上来为什么, 就是觉得心里像被温泉洗过一样。 每次四目相对时,我回赠给他的也是那种甜甜的笑, 但没他的自然。 别的同学都说他傻, 他一笑, 他们就扮作各种各样的鬼脸来欺负他。 可他一点也不生气,他天生好像就不知道什么是生气, 他总是微笑着看着他们生气。 我则在一旁像看电影一样, 觉得他身上好像有一种神秘的化不开的东西。而且他有非洲血统, 同学都瞧不起他,所以他几乎没有什么朋友, 因为没有人会认真的跟他说几句。 可他却每天很开心的来上课, 对谁都毕恭毕敬,从不说同学的坏话, 即便见了那些捉弄他的怀鬼门, 他也会问候说:“你好”, 然后满脸堆笑。那微笑是自然的, 真诚的, 就像山里面的百合花一样,慢慢的舒展开。
恬然, 不需要回报。有时候我替他不平, 觉得他很委屈, 可是我的“不平”是多余的, 因为他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委屈。上课的时候我总喜欢跟他坐一起, 给他借铅笔什么的。 因为他总是忘记带东西, 不是铅笔就是橡皮, 要么就是笔记本, 或教科书。 一次上数学课,他竟然没带课本, 被老师训斥了一番, 而且罚站,(是的, 美国也罚站)。 他好像觉得没什么, 可是看到他一个人站在教是外,我的心便空的似瓶子。课后作业我跟他一起做的, 他数学很差劲, 考试老是不及格, 他告诉我的, 在以前的学校, 考试老是班里最后一个。英文成绩也不好, 比如写作文什么的, 他老是把单词拼错。 他什么都跟我讲, 我也不是什么优等生, 但天生的同情心, 让我想帮他。尤其实在没人搭理他的时候, 跟他唠唠嗑, 拉几句家常话, 或许可以让他感受到爱的存在。 不是每个人都是坏孩子, 冷冰冰的。有一次他跟我讲他们家的事儿, 说带他来洛杉矶的, 不是他亲生父母, 而是他的养生父母。 他从小在夏威夷长大,他的养父母把他带到洛杉矶是为了看病。
我听后很惊讶, “看什么病?”我问他。
因为他看上去很健康。不像有病的样子。“我也不知道, 他们说我得了一种很奇怪的病。夏威夷没人能看好, 说这儿有个医生可以看好,于是我们就来了, 我跟他们来不是为了看病, 而是为了换一种环境, 我还没来过加州呢, 跟岛上就是不一样, 这么多人, 这么多的风景。”
“你不去看病?”
“那要需要很多的钱, 而且没用。”
“那你们有那么多钱么?”
“没有。”
他喃喃的说, 脸上的颜色突然变暗了。 “不过, 就算有钱也治不好我的病。”
他的脸上有了一层光晕, 像桃花一样。
“为什么?”我睁大了眼睛。
“不为什么,就像花开过了自然会凋谢,冬天结束春天自然会来临,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 没什么好害怕的。一切都是因缘,因缘都是美的。死亡根本就不存在。不过我爸妈挺害怕的, 他们一定要带我去见这位医生,所以我们一家才来到了洛杉矶, 是为了给我看病,不为别的, 但我知道, 见谁也没用, 他们借了很多钱, 已经负债累累, 我告诉他们我不要去见什么医生, 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很清楚, 谁也治不了我的。他们听了很生气,说不去是没有命的, 我说不管怎么样都会没命的, 死亡那么可怕么?为什么他们那么怕我死,我都不怕, 他们还怕,道理讲不通啊。” 他的脸上泛起淡淡的光,极柔和,极美,仿佛一个清爽的早晨,天空淡淡的粉色的云朵,那种美是自然的,和谐的, 让人生起敬畏之心,说不出为什么,心中那厚重的虔诚会很轻易的被感召出来,一下子就呈现在你面前,然后周围的人都可以感受得到, 周围的动物和植物,周围的一切,因为万物都是相通的,我从子树的脸上看到了这一点。您看, 天堂并不远,其实就在一瞬间,一粒尘埃都可以让我们心动不已.我想这就使所谓的天堂。 天堂和地狱只在一瞬间,关键是你的心看到了什么. 此刻,我从子树的脸上看到了生命,而非死亡.


“他们害怕失去我, 死亡对于他们来讲简直不看忍受,尤其是要失去我这样一个儿子。哎,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 死亡有那么可怕么? 迷惑的人啊。”

子树叹了一口气,然后看了看我, 他有点难过起来, 一种悲天悯人的感情油然升起, 可见,他也是挺矛盾的. “不过,我说了下辈子我们还是一家人的, 他们做我的儿女,我是他们的母亲,我知道自己下辈子去什么地方, 轮回是真实的,可他们不信. 这也难怪。”

“轮回? 轮回是什么?”

“就是生命没有尽头,死了就换了一件衣服,或者,司机换了一架车子, 你还是你,永远不变…不生不灭, 是永恒的。”

“ 那你又是什么?”

就是宇宙的源头,就是道,就是那个生于斯归于斯的无,就是空,就是明镜,就是尘埃,就是整个宇宙….”

“ 这也太玄了!你说的都是什么啊? 我怎么听不懂?”

我睁大眼睛仔细观看子树的眼神,那眼里满是光明,不会撒谎的。

“ 子树,我相信你所说的一切,反正如果你死了, 我不哭,好不好,我们一眼尾定, 因为我们还是要见面的.”
子树的眼里泛着奇异的光,一种从未见过的喜悦升起笼罩了整个大厅.
此时正是午后,一道极为耀眼的光束从窗外射进来,搭在他的半个脸上,照在桌面上. 形成一个三角形。手中的饮料已经喝完了,子树的三明治也吃完了,我没想到不久后的他真的是要化为泥土了。我清楚地记得那个午后, 它像一个永不会发黄的照片,就这样刻在了我的心上,又像一道清澈的溪水,潺潺流淌,给予我生命的滋养。
那个午后, 明亮的窗子,明亮的餐具,还有子树明亮的眼睛,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成为永恒的画面, 想起来并不觉得悲伤,反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感,一种似曾相识的喜悦,只能用灵魂去感知,那前世的约定。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但故事永远不会结束,因为我所讲述的是那个不生不灭的东西,闭上眼睛你才能清楚。





以后的日子,他再也没有跟我提起死的事,一切都是如此的平常和正常,放佛死亡永远不会将临到我们身上。 我们一起上课,玩耍,吃饭,他还送给我两本课外书,一本是一个法国人写的《小王子》,一本是巴西人写的《炼金术师》,这两本书都是关于梦想和爱心,当然,当时我并没有看懂,直到6年以后,我又翻起,跟杰克在一起的日子,跟他一吵架我就翻这两本书,特别是后者,给我的印象很深,因为我感觉有时自己像那个牧羊少年一样,那么的脆弱,可心中有一团光芒在燃烧。连我也感到意外,我竟然看了没几页,我就完全懂了,眼前豁然开朗, 那几页是讲牧羊少年遇见白胡子老头的事,他告诉他的梦,然后他们有很多对话,然后,白胡子老头就消失了,像个神话。少年最终还是去了金字塔,因为他必须随着他的梦而去,就是那个生与斯归于斯,不生不灭的东西,你只有闭上眼睛才能感受得到。这是子树曾经讲过的,他说的每一个字我都没有忘记,因为他从来不说废话,他的每一句话都让你深思。
他的期中考试数学的了零分,老师让他退学,他说他可以离开学校,但不能离开他的朋友,我很清楚他只指的那位朋友是谁. 他的语调缓慢,站在窗边的课桌旁,眼里很安静,像是早晨的第一缕光.他说他可以离开学校,但不能离开他的朋友。老师说你真不害臊, 人人都知道那个朋友是谁,我的脸红红的, 像个苹果,我发誓这辈子我的脸没有这么红过。没有人知道他病的事. 除了我。我心疼,心疼得要命,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告诉大家,该发生的即将发生.其实这个孩子并不可怜,可怜的倒是我们这些脆弱生活在恐惧中僵死的人。他并不可怜, 他的脸上写满了伟大的光芒,我们都还是可怜虫,我们可怜,可怜的连北都找不到。自从那个清晨,子树再也没有来上课。每天清晨我都期待看到他敦厚的身影,但是没有,一连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出现。后来传来了他去世的消息。我没有哭,倒是在学校的后花园摘了一大把的雏菊,放在他曾经的座位上,我的同桌。于是每天清晨他的课桌总会出现一大把的雏菊,直到一天一位新同学的到来.
他的追悼会我去了.他静静的躺在那里,特别的安详,脸上泛着淡淡的光, 极为柔和,有一种梦幻之美。我轻轻的吻了他的额头,然后就头也不会的离开了。他的父母哭得已不成样子,我倒是很镇定,他嘴角的微笑让我想起了那个午后, 我相信他那天说的话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讲过。 回忆里寂寞的芳香, 他的身上有紫丁香的味道,我有点醉,马上就离开了。
后来我一个人沉默了好几个日子,跟谁都不说一句,我问上帝你把我的子树带到了哪里. 问话之余没有悲戚,只是好奇.人死了就跟树叶落到泥土一样,落叶归根,我们最终要回到本源,跟大地融为一体的.然后新的叶子会重新长出来,但根不会变. 而我与子树相处的那几个礼拜,倒像是永恒的风景.永远定格在那里, 就像子树所说:瞬间即永恒. 记得一次晚自习后,我们在学校的后花园里走, 华灯初上,校园里很安静,偶尔的车鸣倒是显得校园更安静.大家都在忙着自习,准备考试,我和他偷偷的溜出来,想呼吸点新鲜的空气. 我们走着走着, 走到一棵丁香树下, 他说你有没有拥抱过一棵树,我说没有,他说我教你,你看我的,然后他就伸出双臂,开始拥抱那棵丁香树,树干挺粗,他抱不过来,但显然他尽力了,因为他喘着粗气,像一个刚跑完步的孩子. 可是脸上却很得意,”快来,快来!跟我抱着棵树!” 他大叫着,但我好像没听见,任凭他那样叫喊,我只是傻傻的站着,然后他停止了叫喊,跑下来,来到我身边,只说了一句:瞬间即永恒。即他在拥抱树的那一瞬间,他感到了永恒。说完他又回去了,拥抱他的树。他抱了很长时间,脸还贴在树皮上,还用耳朵听,“虫子!”我大喊着,他分明没有听见,而我真的看到一条虫子爬到了他的耳朵里。可他却纹丝不动,脸还贴在树上,他好像和所有的生物都是好朋友,“水妮,你听,树在跟我说话呢!你听里面树液流动的声音...!”我偏着脸,想正面看他的脸。月光照下来, 一个班里的同学走过,吓了我一跳,子树好像没看见,还在抱他的树。今晚我帮他补数学,他真的很笨,给他补了几个小时他还是搞不懂,于是我们就干脆出来了,把考试的事忘在一边。班里来的那个同学叫汤姆,男生,我有点不自在,怕别人说闲话,反正有点不舒服, 其实也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一切都正大光明。 “子树,你再不下来我就走了!我还要学习呢!”我故意跟他说,但分明是让那位同学听见。 “别走,我来了." 他下来了,“那棵树跟我说话呢。”他天真地像个孩子。 “你骗人! 树还会说话? 我不信。”  “不信你试试。”“我才不试呢,反正我不信。”我装作生气地样子, 想让那个同学赶快走开,可他却在那儿傻笑, 跟我们做鬼脸。
“万物都会说话啊。”
“那它刚才跟你说了些什么?”
“他说子树, 你的前生也是一棵树,我问他什么树。他说就是一棵丁香树。”
“那真是奇怪。好了,我感到冷,我要回去了,我们回去吧。”
“还有呢,他说让水妮也来听听吧,我有话跟她讲呢! 你来不来你?”
“不来。”说着我就迈开了步子。我真的要走了。后来他乖乖的跟我回去了。此刻,我又站在这棵树下,我已经死了,而子树叶已经死了六年了,一切都物是人非,那棵树长高了,我静静的抱着它,我后悔子树在的时候我怎么没抱住它,一切都太晚了,在我们力所能及的时候,只要能让其他任何人快乐,我们都要尽力去做。这是我的经验教训,你以后千万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啊。我把耳朵贴近树皮,紧紧地,这时一只毛毛虫下落,掉在了我的耳朵里,我用手一摸,它就滑到了地上。寂静。只有风声。一片片紫色的花瓣飘到了我的脸上,风吹在脸上那种甜甜的感觉,让我想到了子树。我的心里一片宁静, 就像大雪后的天空, 一尘不染。 寂静无声,纯粹透明。 就像那阳春白雪,在阳光下发光,慢慢融化,成为一条小溪,清凉,干净, 透彻,在山间静静流淌, 越过高山, 越过平原,最终流到大海, 那是我们的心,一尘不染,内外明洁。

我又看了一眼紫丁香花树, 没想到我死后的想到的第一件事是子树。



第二天,也就是我死后的第二天,我一个人在好莱坞游荡,我没有下决心先去家里看看,父母一定知道这消息了,因为我的钱包里有我的驾照,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霞光路225 号。这没错,这是我们家的地址。警察一定昨晚就到家里通知父母了。杰克不知道自首了没。我现在就想去杰克家,看他做什么。我不恨他,真的不恨,是我自己从他手里接过毒酒的,是我自己要去参加这个派队的,这一切都与他无关。恨,埋怨,又有什么用?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死人是不能变活的,除非我投胎转世,而那也不再是水妮了,可能是王妮李妮什么的,但不会再是张水妮。这个名字是父亲当年为我起的,他们当初因为这个名字而高兴,现在有可能为这个名字而伤心。
我来到了杰克的公寓,轻车熟路。他的门半掩着。我一进门就看见了他,他看上去一点也不伤心,他正和另外一个女孩套近乎。对了,她就是我们班的卡特,她追杰克有三年了,现在终于到手了,我死了,现在最高兴的可能就是她了。她穿着绿色透明的上衣,胸脯很大,在那里轻轻的抖动,而杰克却嬉皮笑脸的摸她的脸。然后他们说了一些让我最受不了的话。我强忍着自己那颗恼怒的心, 我开始可怜自己。
他从厨房里倒了一杯牛奶递给她,然后他们两人就坐在了沙发上。我站在他们身后,他们竟然都没有觉察。我拽了一下他的头发,他只是轻咳了一声,然后女孩手中的牛奶落地,玻璃瓶摔碎了,女孩惊叫了一声,我发呆的看了一眼杰克,这也将是最后一眼,因为我永远不再见他。我死了。就这么简单,别以为你死了这个地球就不转了,该转的自然会转,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很伤心。我只觉得自己怎么这么傻,竟让一个花花公子的甜言蜜语把我给糊弄了。爱情是如此的不可靠,爱情竟然让一个人这么的仇恨。或许他并不想害死我,只是想开开玩笑——只是,这个玩笑开大了。美国孩子就这样,他们觉得随心所欲的给你点颜色看看没什么,就算杀了你也没什么,这也是为什么美国中学的枪杀案件如此的频繁。只是这些孩子,又不满十八岁,美国的法律也不能制裁他们,而杰克,到9月份才18,就算警察查出是他干的,也不会把他如何。这在美国属于“未成年”,意思是,未成年人犯罪不是罪。当然他们会让他写检讨,上课学习什么的,只要改邪归正就行,但不会让他蹲监狱的。于是我的命就这么搭在这样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手里。一切都太晚了。我真希望上帝能够原谅我,让我下辈子变成一棵树,这样我就满足了。
其实我也没什么可后悔的,我这一生丰富多彩,并不是很多人所想象的单调,因为我经历过很多的美好,比如一个人在海边淋雨,看浮出海面的海豚;比如我给弟弟做他最喜欢吃的冰激凌;比如去年妈妈过生日我们一同去了拉斯维加斯,看了我最喜欢的“Love”表演; 比如我们家的那只老猫,我伤心的时候她也会掉眼泪;比如秋天的时候我会亲自爬到我家后院的柠檬树上摘柠檬。真是太多太多美妙的时刻。这些都不让我枉为此生。这么多的美我都体会了,我还埋怨什么呢。上帝是眷顾我的。我唯一担心的就是爸爸妈妈,因为他们的脾气不好,这样有害健康,他们并没有找到快乐——我希望我死后他们可以找得到。而我将消失,像一阵风,一朵流云,一粒沙尘,我的心将化为泥土,我将成为一棵新苗,还会成长,我还会是妮子,但不会是水妮了。

我丧气的离开了杰克的家,一个人走在好莱坞的明星道上。我现在还不敢回家,我想在大街上溜达。路上我一直在想爸妈当初为什么要来美国,美国究竟有什么好的。明星道上挤满了衣衫褴褛乞讨的人,这条举世闻名的大街看上去很肮脏,到处是垃圾,以及精神失常的人,你来了就知道了,美国要饭的并非是家里贫穷没钱吃饭,大多数的人都是做过监狱的,或者家迫人亡,受到打击精神失常。还有一部分是青少年,他们喜欢饮酒吸毒,所以流落到大街上。看到他们我真的觉得很可怜,以前我还真没注意到他们,因为学习忙,现在终于不再忙学业了, 我终于自由了,我可以好好的看看这条大街,以及这条大街上的人。
那天阳光灿烂,光线很绚烂,像盛开的大朵大朵的牡丹。这里挤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熙熙攘攘,各色的皮肤在阳光下穿梭。你来好莱坞就知道了,它一定让你大失所望。而明星道上的星星们,大多数人都已死去,只有把好莱坞当作神话的人才会来这里。而那些载着游客的游览车则吹着喇叭每天在大声叫嚷,那些把好莱坞当作信仰的人会坐在里面,然后神情专注的司机会把你拉到那些明星们的豪宅门口,然后你惊叫一番,照一张相——可能只是一个上了锁的大铁门,说这是麦当娜或皮特曾经住过的,你的心跳会加速,你可能从来没有这么激动过。不知是明星的威力还是司机的一个急刹车,反正你找不到自己。大家把明星们的豪宅当作圣经。就这样。人们把外在的东西当做神来祭奠,但没有人看见自己内在的光辉。而杰克也是很喜欢这些外在奢华的孩子, 比如他喜欢名车, 他说要给我买一辆60年代的卡迪拉克, 40 多万美金,那车早就成古董了,已经很少, 可是他老是吹牛,说他爸爸多有钱,他的爸爸其实就是卖二手车的,我并不以为他们可以买到60年代的凯迪拉克,就算有钱他们也买不到, 这些旧式汽车早就是天价了。说实在的, 我对这些名牌这不感兴趣,车能开就行了, 干嘛要名牌, 就跟衣服一样,自己喜欢又舒服多好, 干嘛管是不是名牌,为这我跟杰克吵过好几次,他的确给我买过一些名牌服装, 但我从来没穿过。 它们看上去好看,但穿上去却不舒服。不过我的开车技术是跟杰克学的,这一点我得承认, 他是手把手教我的。 快到16岁的时候,杰克就给我教开车,因为在美国16才在可以考驾照,而我的考试竟然考了两次才通过, 不是笔试,而是开车考试。 我第一次还没开到大街道上,就撞到了一棵树上,把旁边的考试员也吓了一跳。我当然没过, 一个星期后又去考了, 很顺利的通过。记得拿到驾照那天我特高兴,我给杰克我们一人买个一个香草巧克力冰激凌。我用的车当时是杰克的,我很感激他的慷慨大方。后来在爸妈的支持下,我自己买了一辆二手的丰田, 尽管是旧车,但主人保管得很好。 我抚摸着我的新车,心里像开了花一样。 当然了, 我平时很少开车,因为学校离得很近,只是外出的时候才会用上。 我舍不得天天开, 这车啊,真的是需要保养。不过老爸说车还是要常开,就跟机器一样,不经常用,会生锈的。咳, 一提起爸妈, 我怎么这么心痛? 尤其是今天,我从来没有这么心痛过。”

落入凡间的精灵(灵性小说) Part 1

这是一部很特别的小说~故事从死亡开始述说着~人人都以为死亡就是结束,然而死亡其实是一切的开始~不明白?那就看看这篇小说吧~也许你会觉得这一切匪夷所思,那就把这一篇小说纯粹当成一则故事来看待吧~我会以其他颜色来highligh里头我觉得很有意思的句子~;) 故事有点长,请大家耐心读吧~相信读完这篇小说,或多或少都会得到一些体悟~;)


小说简介:
这是一个灵性小说,它讲的是死亡,但事实上却在讲生命。 它让你心底生花。它像一个童话,让你浮想翩,但它又实实在在的在我们中间。就像空气一样,我们看不到,但它的确存在。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空气中有花香。它像一朵开不败的雏菊,在夜里熠熠生光,又如一朵纯净的白莲花,次第开放,在你心底生香。它适合各个年龄的人阅读,只要你热爱生命,你就会从中读出你的心灵。
《落入凡间的精灵》讲的是一个什么故事?
张水妮死了,一个18岁的华裔女孩子被她的男友杀害了,如果你以为这个故事到此结束了,那么你错了,这恰恰是故事的开始。以死人的身份去看待生命。这或许是一个局外人的角度,但或许是最真实的角度。我们随着这个年轻幽灵在飞翔,我们了解到她在美国的生活,还有她的家庭,她吝啬的母亲和悲伤的父亲,她死了,母亲还为爸爸买一束黄雏菊花而抱怨。她还有个弟弟。她并不以为她的这一生白过了,相反,她觉得很有意义,不过她也有后悔的事情,比如在唯一的一次中国旅行中她遇到了一个会唱歌的天使,不是在什么大剧院,而是在西单的地下道里。可是她没有留下来的勇气,在父母的威胁下她还是在最后一分钟回到了美国。那将是最后一次她和郑一纯见面,当然也是第一次。两年后,她死了,她忘记了当初那互汇的光芒了么?她又见到了那个在瞬间改变她命运的天使么?大家都将在本书找到答案。另外,这本书还带有科幻色彩,因为在找一纯的路上,水妮遇见了一个外星人,这个叫做安东尼奥有着一个眼睛会发光的小人来自一个叫做namaste的星球,他告诉水妮他的星球有彩虹一般的河流和乳白色的湖泊,水妮究竟跟他去了他们星球了么?她最终见到一纯了么?请看《落入凡间的精灵》。这是一个大人小孩都要读的书,因为它里面散发着淡淡的智慧光芒,在字里行间我们不难看出水妮的天真和美丽,尽管在外表她是一个脸上长雀斑的不好看的女孩子,用书中的话说“班上的男生从来不多看她几眼。” 这样的女生会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无以伦比的喜悦,这是我写的最快乐的一本书,在跟水妮旅行的途中,我不仅看到了两岸的风景,还闻到了花开的香味,当然还有风吹在脸上,那种暖暖的甜甜的感觉。我在这个虚幻的但又跟现实紧密相连的空间里找到了乐趣,也希望大家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比如健康的智慧,比如感受阳光像金丝绒一样披在身上的美丽。比如珍惜每一个瞬间,比如在你愿意为一个人停留的时候,你可以勇敢的留下,而不是活在父母的阴影下。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的世界,同时它又是一本充满智慧的教科书,每一个热爱生命的人都应阅读。


1

当《暮光之城》中的贝拉问爱德华他今年有多大,他说17岁,永远的17岁,因为他已经死了,成了吸血鬼。而我今年18岁,永远的18岁,你看到的已不是当年那个妮子,我已经死了,在洛杉矶。被我的男朋友害死的——如果你一定想知道事情的全部,那我告诉你。不过我实在不愿意提起当时的情形,因为实在太惨了。我并非对自己有多么的同情,我同情的人恰好是害我的杰克。不过如果你一定要问我,那我会告诉你, 就是一个party 惹的祸。还有一杯红酒,一件蓝色迷你裙,其实惹祸的远不止于此。还好酒的毒性大, 我瞬间就进入了彼岸,没有遭受太大的痛苦。 ok, 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杰克分手了好几个月了,有一天他突然邀请去参加一个派队,说是他的一大堆哥们来庆祝洛杉矶湖人队的胜利。在一个酒吧里。我其实并不想去,但不知为什么我答应了他,可能是因为当初是我选择了离开他,所以以这次聚会来表示我的歉意?我不知道,我只是告诉他我这次去是以朋友的身份,而不是女朋友,因为很多美国男人在分手之后给你献殷勤以此来挽回那永不再生的爱情。杰克答应了,答应的很爽快,而我却有些尴尬。

那个下午我一直处在紧张状态,上英语课时被老师点了好几次名。杰克今年17岁,比我大一天。我们同年级,都在好莱坞中学读高三,而且我们在一个班。自从分手后,我们再也没讲过话,我搭理过他几次可是每次他都扭过头去。班里的同学都知道我们的事儿。可是谁也帮不上忙,就连老师也跟我们谈过几次话,说分手了照样是同学嘛,同学之间最好不要闹的这么尴尬。我其实也是这么想的。分手之后,我也很痛苦,痛定思痛,觉得他并不让我快乐,我们在一起吵架的时候比亲热的时候要多,所以这样的关系迟早是要分手的。决定了,就要做。在一个炎热的午后,我请他喝冰茶,在冰茶快见底的时候,我说出了那句或许永不该说的话。我的握茶杯的手在不停地抖,腿也不听使唤,他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衬衣,牛仔裤,金色的短发竖起来,涂抹着发胶之类的东西。还带点卷儿,他深绿色的眼睛,脸色白皙,就像是电影中的某个男主角。他真的很帅,不是我夸他,班里的女生都追他,应该说是校花,因为低年级的同学也有人整天给他献殷勤。他是学校橄榄球队的队长,学习不怎么样,但打球还可以。我不知当初我是怎么看上他的,其实是他先追我的,追我了两年,从高一开始。而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不过半年,半年就分手了, 称得上爱情快餐。 怪谁呢。
我其实也不是什么好看的女孩,班里的男生从来就不多看我一眼,我属于班里最不起眼的那一个。首先我不爱说话,性格内向,平时就是学习。因为我们家是从中国移民来的,来的时候我10岁,跟爸爸妈妈一起。所以那种自卑感从一开始就有,自卑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是因为自己的英文不好,学习压力大。第二,在一个新的环境,一时间无法适应,反正骨子里老是有一种孤独感。我并不以为黄皮肤的孩子不聪明,我的看法其实正好相反,只是不知为什么,在那样人种混杂的社会总是有些孤独。班里也有一些黑人和墨西哥的孩子, 也有一些亚洲人,可是我依然有点别扭,因为我是唯一的中国人。当然,时间长了,也就适应了,而且加上自己的英文也越来越好,所以那种自卑感渐渐地淡漠了——直到我上高中。
不知当初为什么杰克会爱上我,他属于那种人见人爱很开朗的男孩子,而我不是。我实在也长的不好看,班里倒是有几个女孩儿可以称得上美女,但不是我,美女这两个字与我无缘。甚至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妈妈就称我为丑小鸭。我个子矮矮的,很瘦小,眼睛也小,皮肤黑。而且脸上有很多雀斑。与杰克正好相反。到了高中,班里的同学都是丰乳肥臀,而我的胸依旧扁平。她们都不带胸罩的,夏天的时候看的很清楚,这在美国很习以为常,没人会因此多看你几眼,而我却要买那种很厚实的胸罩带上,以弥补自己的不足。不知杰克是如何看上我的,反正是他瞎了眼。而我们分手的原因是我觉得他太控制了,总是告诉我该穿什么,该吃什么,该怎么怎么的,我跟同学借个笔记本都得向他汇报。而且他的嫉妒心很强,一次班里的另一位男生跟我坐在一个桌子上吃午餐,他见了都不高兴,那天他打球去了,没在学校吃午饭,第二天他就披头盖脸的将我痛骂一顿。他骂我的时候跟他平时判若两人,实在想不出他平时灿烂的笑容是怎么装出来的。所以,在那个灿烂的午后我告诉他我的决定,他首先是发呆,然后就哭了。说没我活不了。说要我再想想,可是我真的不知到自己还爱不爱这个男人,我也不知道男女之间的爱如何来评断,我只知道我不想跟他在一起了。可能是因为当初我可怜他,因为他追了我两年,后来苦苦哀求,我竟然心软了,接受了他的爱。我可能其实并不爱他,我只是同情。而他为什么要害我呢,如果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他的自尊心太强了,他心里总觉得这个分手是应该他说的,而不是我。所以那个午后,他先是大哭,然后就是恼怒,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我受不了,就离开了茶馆,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谈话。而他邀请我参加那次盛会,是在3个月之后了,可能是我心里觉得有愧于他,就答应了。因为我不愿意看到他脸上的难看,不愿意看到一个男人因为我而受到伤害。
所有的一切都源于这次聚会,一个化装舞会。我稀里糊涂的套上一件蓝色的裙子就出发了。那是一个露天酒吧, 中间有一个很大的游泳池,在可以望见星星的夜晚无比的蓝。来的人很多,大家打扮成各种各样,猫啊,狗啊,天使,魔鬼什么的,穿着各种各样的奇装异服。杰克扮作了一只狗,如果不是我知道是他,在一个派队里看见他我还真认不出来。院子里有酒吧台,免费的红酒,啤酒,还有各种各样的饮料,杰克亲自担当调酒师,他说我可不是业余的,你喝我调制的vekda 就知道了!当然了我最拿手的是“长岛冰茶”。所谓的长岛是一种Vodka,就是用酒精和果汁参杂在一起的酒,其实所有的鸡尾酒,大都是用果汁参杂的,有的一种果汁,有的几种果汁。我一口气竟喝了好几杯。
我的头有点晕。我不记得我当时跟谁说话了, 我只记得我那天特别开朗, 话特别说,也不知说了什么笑话, 惹得大家哈哈大笑,要知道平时我可是个很腼腆的女孩, 甚至还有些死板。在美国, 21岁以下是不能进酒吧喝酒的,可是那是一个私人聚会,在场喝酒的很多都是18岁以下的我保证。其实这个派队是杰克表姐的男朋友一手操办的,因为湖人队的胜利,大家就想开一个party 庆贺一下。我对篮球不感兴趣,也不了解湖人队,可是在杰克热情的邀请下我答应了,我答应了他我们还是朋友,他很高兴,我也高兴,想着一切都慢慢的好了,我就要高中毕业了,跟同学老师也都相处的很好, 所以那晚我其实特别的高兴。却没想到一场狂风暴雨就要来临,来的,却不仅仅是暴雨。
那晚,我喝醉了,但不是刻意的。我端着酒杯斜靠在一张木床上,看着一个醉酒的男人脱光跳进了游泳池,旁边的人都在起哄大叫,我想大家都醉了了,这时杰克走来,递给我一杯“纽约长岛。” 我说我不要了,他说这是最后一杯,我的酒量不错,应该没问题。他好像没喝什么酒,看上去神采奕奕。我傻笑着多看了他一眼,我第一见他笑,自从我们分手。这时他的眼里甚至有一种暧昧的味道,他把他的狗的外装脱掉了, 他今天真帅啊我说。 我接过他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我就觉得天旋地转,我倒下了。觉得全身难受,我的嘴里开始吐白沫,说不出的一种感觉,我只觉得周围的笑声,叫喊声,打情骂俏的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然后我什么都听不见了。我真的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我死了。
就这么简单。这就是我所能回忆的我死亡的全过程。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地上的尸体,看到自己的脸色煞白,我惊呆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的死去。噪杂声越来越大,我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从远方急速而来,杰克已经不知去向,我呆呆的又看了一眼自己的身子,不由自主的留下了泪水。然后我走了。因为我不忍再看下去。

♥不丹♥~我向往的国家~♥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国家~在乎人民幸福成长率多过于国家经济成长率的国家~试问,有多少个国家领导人能真正做到在乎人民幸福的政策呢?
看着照片里纯朴的环境和人民~很想有一天能真正踏入这个国土,感受那儿的灵气~如果,每个国家领导人都能这样的无私,那世界也就不会有战争,饥荒也能得以解决了吧? 如果,人们不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反而追求心灵上的成长,那这世界就得以和平了吧?
很期待世界和平到来的那一天~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Try Try nia~

Seldom use English to write blog..hehe,today want to give it a try..this is because i just changed my blog font, so i want to test whether this font is work or not..
Just received email from UNIMAS lecturer, my First year Circuit Theory Lecturer is going to visit me next Tuesday...
At first, i thought that since I am the only one trainee from unimas to do practical at this company, so i never put expectation that the lecturer will come to my company do industry visit. Well, i have no mentally preparation for this..
Anyway, i hope that everything will go on smoothly when she is coming..:) Say Good Luck to myself..XD
And good luck to other friends who is doing industry training and will be visited by the lecturer too..Stay calm..:)


Now~~~Lets see my font work or not...XD

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

那大的孩子

昨天MOLLY 要出門上學時, 因弟弟ALLEN 不小心打翻了湯弄髒了她的衣服, 差一點讓她遲到 ....

她有點生氣..... 晚上睡前, 我與她分享了一段網路上流傳的文章, 發生在911 雙子星大廈爆炸案......
我簡單的告訴她這個故事的經過與多少無孤的人葬送在這場災難中 .....
我想告訴她的是, 有很多人佼倖的逃過這一劫, 是因為生活中一些小事的牽絆.....
有一個老闆因為兒子第一天開學所以他請假 ....
有一個人自認很倒楣因被差去買甜甜圈 .......
有一個人因那一天穿了新鞋, 要上樓時發現腳起水泡, 於是他轉彎到藥局買OK 繃.....
這些人, 因生活中的牽絆而倖存活了下來 .......
於是我告訴MOLLY, 生活中若發生任何小事絆住我們, 我們都不須動怒與抱怨 ...... 我們要心存感謝..... 她點點頭說她懂!!!

但她突然在我枕邊說起了另一場災難 .....
她說: 媽咪,我記得上次什麼大海嘯時, 我聽妳和爸爸說過, 有一個媽媽抱著兩個孩子被大海嘯沖走,最後她選擇放棄那大的小孩​,
妳跟爸爸也說,要是你們的話,你們也會一樣, 為什麼?
聽她這樣一問, 我的心一糾, 一陣難過在心底 , 這不是好幾年前發生的事了嗎?
原來大人隨口聊天的話在小孩的心中是留下痕跡的 , 她當時並沒有問我,
但, 我想這一個她不懂的故事, 在她心中必留下小小的陰影 ..... 因為她也是那大的孩子 !

我擁她入懷抱, 我想了很久, 不知該如何告訴她這一個感人又痛心的故事 ....
我不知該如何讓她釋懷一個媽媽是如何的心痛放手那大的孩子 ?

我很認真的告訴她, 因為那個媽媽當一手各抱著一個小孩被大海嘯捲入 ,
當她決定放開一隻手, 是因為她知道唯有兩隻手用力抱住一個孩子才能讓小孩有活著的機會​ ,
至於, 她為何選擇放手那大的孩子而抱住僅兩歲的兒子 ?
我很認真的告訴她, 不是因為那媽媽不愛那大的孩子,
而是, 她知道那大的孩子 必有智慧去求生 ,
她知道那大的孩子 可能會聰明的抓住樹幹漂流 ,
她知道那大的孩子 如果漂流到岸邊一定也會想辦法生存 ,
她知道那大的孩子 如果得救一定會告訴別人他的家人是誰 ?
她知道那大的孩子 .... 上帝必看顧.... .......

MOLLY說她聽懂了 ,她問我,那最後呢?那大的孩子有沒有找到媽媽?
我說: 有! 那大的孩子好勇敢, 他被一個澳洲人救起後在醫院找到了媽媽, 一家團圓!!

MOLLY開心的笑了 ,說:那大的孩子好棒呦!!!難怪妳也會選擇放棄我 ........

........ 妳有沒有因為不經意又不自覺的一句話或動作而傷害過小孩呢 ?
其實, 很多小孩的傷害來是父母 ,
一個傷自尊的斥責, 一個動怒的巴掌,
一次無心的棄離, 甚至一個沒有說明的故事,
有的是無心之過, 有的是刻骨之痛, 有的是一輩子難以抹滅的傷痕,
感謝昨晚的分享讓我修復了MOLLY 那大的孩子小小心靈的一個小小傷痕 !

來源:網路

2011年7月4日星期一

一个乞丐的《市场营销学》让我们惭愧!(转载 )

我拎着刚买的levi’s从茂业出来,站在门口等一个朋友。一个职业乞丐发现了我,非常专业的、径直的停在我面前。这一停,于是就有了后面这个让我深感震撼的故事,就象上了一堂生动的市场调查案例课。为了忠实于这个乞丐的原意,我凭记忆尽量重复他原来的话。

“先生……行行好,给点吧。”我一时无聊便在口袋里找出一个硬币扔给他并同他攀谈起来。

乞丐很健谈。“……我只在华强北一带乞讨,你知道吗?我一扫眼就见到你。在茂业买levi’s,一定舍得花钱……”

“哦?你懂的蛮多嘛!”我很惊讶。

“做乞丐,也要用科学的方法。”他说。

我一愣,饶有兴趣地问“什么科学的方法?”

“你看看我和其他乞丐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先?”我仔细打量他,头发很乱、衣服很破、手很瘦,但都不脏。

他打断我的思考,说:“人们对乞丐都很反感,但我相信你并没有反感我,这点我看的出来。这就是我与其他乞丐的不同之处。”

我点头默认,确实不反感,要不我怎么同一个乞丐攀谈起来。

“我懂得swot分析,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对于我的竞争对手,我的优势是我不令人反感。机会和威胁都是外在因素,无非是深圳人口多和深圳将要市容整改等。”

“ 我做过精确的计算。这里每天人流上万,穷人多,有钱人更多。理论上讲,我若是每天向每人讨1块钱,那我每月就能挣30万。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给,而且每天也讨不了这么多人。所以,我得分析,哪些是目标客户,哪些是潜在客户。”他润润嗓子继续说,“在华强北区域,我的目标客户是总人流量的3成,成功几率 70%。潜在客户占2成,成功几率50%;剩下5成,我选择放弃,因为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在他们身上碰运气。”

“那你是怎样定义你的客户呢?”我追问。

“ 首先,目标客户。就像你这样的年轻先生,有经济基础,出手大方。另外还有那些情侣也属于我的目标客户,他们为了在异性面前不丢面子也会大方施舍。其次,我把独自一人的漂亮女孩看作潜在客户,因为她们害怕纠缠,所以多数会花钱免灾。这两类群体,年龄都控制在20~30岁。年龄太小,没什么经济基础;年龄太大,可能已结婚,财政大权掌握在老婆手中。这类人,根本没戏,恨不得反过来找我要钱。”

“那你每天能讨多少钱。”我继续问。

“周一到周五,生意差点,两百块左右吧。周末,甚至可以讨到四、五百。”

“这么多?”

见我有些怀疑,他给我算了一笔帐。“和你们一样,我也是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11点到晚上7点,周末正常上班。我每乞讨1次的时间大概为5秒钟,扣除来回走动和搜索目标的时间,大概1分钟乞讨1次得1块钱,8个小时就是480块,再乘以成功几率60%[(70%+50%)÷2],得到将近300块。”

“千万不能黏着客户满街跑。如果乞讨不成,我决不死缠滥打。因为他若肯给钱的话早就给了,所以就算腆着脸纠缠,成功的机会还是很小。不能将有限的时间浪费在无施舍欲望的客户身上,不如转而寻找下一个目标。”

强!这个乞丐听上去真不可貌相,倒像是一位资深的市场营销总监。

“你接着说。”我更感兴趣了,看来今天能学到新的东西了。

“有人说做乞丐是靠运气吃饭,我不以然。给你举个例子,女人世界门口,一个帅气的男生,一个漂亮的女孩,你选哪一个乞讨?”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

“你应该去男的那儿。身边就是美女,他不好意思不给。但你要去了女的那边,她大可假装害怕你远远地躲开。”

“ 再给你举个例子。那天cocopark门口,一个年轻女孩,拿着一个购物袋,刚买完东西;还有一对青年男女,吃着冰淇淋;第三个是衣着考究的年轻男子,拿着笔记本包。我看一个人只要3秒钟,我毫不犹豫地走到女孩面前乞讨。女孩在袋子里掏出两个硬币扔给我,并奇怪我为什么只找她乞讨。我回答说,那对情侣,在吃东西,不方便掏钱;那个男的是高级白领,身上可能没有零钱;你刚从超市买东西出来,身上肯定有零钱。”

有道理!我越听越有意思。

“所以我说,知识决定一切!”我听十几个总裁讲过这句话,第一次听乞丐也这么说。

“要用科学的方法来乞讨。天天躺在天桥上,怎么能讨到钱?走天桥的都是行色匆匆的路人,谁没事走天桥玩,爬上爬下的多累。要用知识武装自己,学习知识可以把一个人变得很聪明,聪明的人不断学习知识就可以变成人才。21世纪最需要的是什么?就是人才。”

“有一次,一人给我50块钱,让我替他在楼下喊‘安红,我想你’,喊100声。我一合计,喊一声得花5秒钟,跟我乞讨一次花费的时间相当,所得的酬劳才5毛钱,于是我
拒绝了他。”

“在深圳,一般一个乞丐每月能讨个千儿八百。运气好时的大概两千多点。全深圳十万个乞丐,大概只有十个乞丐,每月能讨到一万以上。我就是这万里挑一中的一个。

而且很稳定,基本不会有很大的波动。”

太强了!我越发佩服这个乞丐了。

“我常说我是一个快乐的乞丐。其他乞丐说是因为我讨的钱多,所以快乐。我对他们说,你们正好错了。正是因为我有快乐、积极的心态,所以讨的钱多。”

说的多好啊!

“ 乞讨就是我的工作,要懂得体味工作带来的乐趣。雨天人流稀少的时候,其他乞丐都在抱怨或者睡觉。千万不要这样,用心感受一下这坐城市的美。晚上下班后带着老婆孩子逛街玩耍看夜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也不枉此生了。若是碰到同行,有时也会扔个硬币,看着他们高兴的道谢走开,就仿佛看见自己的身影。”

“你还有老婆孩子?”我不禁大声赞叹,引来路人侧目。

“我老婆在家做全职太太,孩子念小学。我在福田区按揭了一套房,十年分期,还差六年就还清了。我要努力挣钱,供我儿子读大学念市场营销专业,然后子承父业当一个比我更出色的乞丐。”

“我5年前在微硬中华大区做市场策划,2年前升为营销经理,月薪5千。要死要活的。后来我想这样永远也出不了头,就辞职不干了,下海来做乞丐,我愿意做一个高素质的乞丐。”

听完,我激动地说:“你有没有兴趣收我做徒弟……

看完这则故事以后。我真的很感慨。怎么自己还不如一个乞丐啊~惭愧,惭愧啊!